行政行为的分类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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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分类有什么

一、行政行为的分类有什么

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3.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4.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5.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3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什么行为属于行政违法

以下两种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一、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这类失职行为使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但还没达到渎职罪的程度。

二、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属于行政处罚的有什么

属于行政处罚的主要有以下:

1、警告;

2、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3、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4、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行政行为的分类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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