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加注作废字样。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均可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实就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承包方都要承担的义务有: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三、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就是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时需要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办理,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承包人取得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利,包括对承包地使用、收益等权利。

土地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法律行为

2、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

4、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键咨询
  • 153****11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0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怎样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怎样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怎样能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怎样能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想问一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范本怎么写?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要写一份土地承包合同。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经克林村村委会同意,甲方自愿将承包克林村耕地承包 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土地位置:南地、西地、北地、东,面积公顷。
二、 转让期至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 第三轮土地承包期乙方 有优先承包权,甲方无权承包。如土地确权,必须确在 乙方名下, 政府政策确权原地主名下, 甲方必须无条重 新将土地证及土地合同过户到乙方名下。 如果政府政策 确权确到甲方名下, 土地使用权和该地产生所有优惠政 策归乙方所有。
三、 转让费为每公顷。合计转让费人民币(小写:元) 。乙 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 土地转让后, 该地产生的所有一切优惠政策及费用归乙 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 该土地转让前, 甲方负责该地抵押的一切债务, 转让后 其债务与乙方无关。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 甲方无权干涉 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 土地转让后因土地所产生的其他债务与甲方无关。
六、 甲方在转让期内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应按照乙方所支付的土地转让费用及后续投
入金额三倍对乙方进行赔偿。
七、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村委会及克林镇 农经站各一份。
八、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 双方未尽事宜须协商达成 一致意见, 并形成书面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九、 如因转让之前因政府问题过不了户, 甲方退还定金, 不 存在违约,合同自动解除。
十、 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所有过户手续, 所有费用归乙 方承担。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你好律师,我的爷爷在乡下承包了一片土地种水果,他让我帮他问一下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原来家家户户都种地的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意见》强调,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上的管理监督权,发挥好集体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服务的组织功能作用。
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权。《意见》指出,要抓紧抓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同时,要放活经营权。《意见》强调,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总之,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能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能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有效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合同中注明双方重要信息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
2、合同中要写清流转期限和签订日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我县土地承包从1998年1月1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因此,签订合同时,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要明确,填写时间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到2027年12月31日计算,合同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27年12月31日。
土地流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2015年6月12日签订合同,则合同自2015年6月12日起生效,因此,合同上要写清签订日期。
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支付。
4、合同中纠纷问题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中的处理方法。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哪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转包与转让有两个原则区别:
①流转的决定权不同。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②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让则不同,转让后,原承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由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转让之日起,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该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另外,备案要求也不同。转让的,因已经发包方同意,由受让人与发包方重新签订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则无需再报发包方备案而转包及其他方式流转的,因无需经发包方同意,须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但发包方仅以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流转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文章开始谈到的情形,虽然合同名称写的是“转让合同”,合同条款中使用了“转让费”、“转让期限”的词语,但未经发包方同意,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转让合同无效从合同的实质条款内容看,也属于转包合同,因而不能认定其为转让合同,而应确认为转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相关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标志着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下发,标志着以前的村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合同管理,演变为物权化的“权证管理”,将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而且确权颁证是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农民拿到证后,心里有了安全感,不用再担心“土地流转”变成“土地流失”,这将极大推进土地流转行业的快速发展,推进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农业的进程。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能给农民带来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颁证后,土地流转出去就有了凭证,而且,农民拿着这个“红本本”还可以去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缓解融资难题。 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应注意什么? 一、设定抵押要合法 在抵押贷款时,需要注意的是,经发包方同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明确可以抵押。 二、抵押条件要具备 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 三、价值认定要合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 四、抵押登记要合规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抵押登记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 3、地上附着物价值情况说明; 4、抵押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书; 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是否有权收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是否有权收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律师回复]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47条也做出同样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物权法》第124条至134条对此有专门规定,该法第120条还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从中看出,林地由于承包周期长,可作为遗产继承,其他耕地的收益应作为遗产继承。
或许有人提出,如果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其生前承包的土地怎么处理。我认为,在把收益权行使后,土地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者由集体经济组织调整给他人承包。这也避免符合条件的人无地可包和一人承包数份土地现象。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1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承包经营土地承包人有权要求土地收回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依中国现行的法律,发包方有权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依法收回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和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此时,若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已设定了抵押权,因抵押权依附于承包经营权,作为主权利的权利消灭时,设置于其上的抵押权是否随之消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登记效力能否对抗承包经营权的收回笔者认为,现行的法律规定,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性,使抵押担保的功能降低,交易安全难以保障。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收回而导致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得不到任何的救济,明显有违诚信之原则,不利于抵押权的保护,故不应认为抵押权消灭。
首先在土地的承包经营期内收回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土地的所有人或法定的使用权人解除承包合同的合同行为,而抵押权是物权行为,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应当优先受偿,故其收回行为不能对抗抵押权人。
其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设立抵押并登记后,该抵押即具有公信力,其公信力旨在维护商业信誉及维护抵押权人的交易安全,可对抗任何的第三人,一旦发生违反公信力的行为时,该行为的效力不能对抗具有公信力的抵押行为的效力。基于上述的效力,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主张经登记的效力,排斥未登记权利的主张和其他债权,并优于其他的权利受偿。在出现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惩罚性收回或者承包方因身份的转变,不再具备承包资格而收回的情形下,此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已被收回,而附于其上的抵押权如何实现呢笔者认为,有以下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土地所有权人或者法定的使用权人(即原发包方)可对该土地再次进行发包,其所得的承包费应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如果发包的年限长于原剩余的年限,抵押权人可按剩余年限的比例受偿。这样处理并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因其已从前一次的发包中获得相应的承包费;二是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对土地剩余年限内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拍卖或变卖,从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金中优先受偿;三是抵押权人可以放弃行使抵押权而直接要求原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是不是有权收回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是不是有权收回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1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