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怎样产生的呢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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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驰名商标是怎样产生的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驰名商标是怎样产生的呢

一、驰名商标是怎样产生的呢

驰名商标有主动产生以及被动产生两种方式。主动产生是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生权利纠纷的目的,有关部门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被动产生是在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二、驰名商标的判定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认定如有以下内容:如果在注册期间发生争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同时还要考虑以下的因素: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三、怎样认定商标是假冒的

当商标符合下列条件时认定其为假冒的:

1、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这个损害后果既包括财产损失,也包括荣誉损失。

3、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也就是说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假冒注册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如果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注册人的刑事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驰名商标是怎样产生的呢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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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驰名商标?什么是驰名商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1)被动认定方式 被动认定,又称事后认定,是在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利时,也即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被动认定是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模式,目前为西方多数国家所采用,被视为国际惯例。被动认定为驰名商标提供的保护虽然是消极被动的,但这种认定是以达到实现跨类保护和撤销抢注为目的,而且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而所得到的法律救济是实实在在的,这种法律救济解决了已实际发生的权利纠纷。被动认定也可以为所采用。 (2)主动认定方式 主动认定方式,又称事前认定,是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利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生权利纠纷的目的,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主动认定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是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主动认定方式不适用于司法机关。当然主动认定能提供事先的保护,使商标所有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但主动认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尤其是采用批量认定的方式,若把握不准难免陷入滥评,也易导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攀比。 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得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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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我们这边申请了驰名商标,申请刚交上去,趁申请的时间想多了解一些关于驰名商标的知识,你们可以告诉我驰名商标保护多少年吗?
[律师回复] 驰名商标是居高的知晓度,市场影响力的证明,也是对该商标的一种保护。驰名商标。分2种有行政和司法,在国外的驰名商标都是走司法认定。商标分为:受理的商标,下证的商标,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不是商标使用多久,也不是商标有知名度就是驰名。这需要一步步申请的。商标局下来商标后,一年后在本市工商局申请:市知名商标。商标使用三年后在本省工商局申请:省著名商标,也可以直接申请著名商标,但不能直接申请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必须在本省受到保护后才能申请国家级别的商标保护(也就是驰名商标)。取的省著名后可以走司法认定,也可以走行政认定。司法只要是商标专用权诉讼。也就是他人侵权你的商标,对该人依法提起诉讼。法院进行判决,并提交具备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法院是依法而判,是因证据来认定你是驰名商标的。行政主要就是有三种。一种是异议。二种争议,三种案件。常用的是异议与案件。先给你说说异议:必须取得省著名商标后,发现有他人注册类似相识你的商标,在公告期内,你提出该商标的异议,请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并提交自己是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提供自己是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必须是省著名,省著名就以为着驰名,就是本省的驰名。)争议:就是二人争夺一个商标。案件:就是该商标取得省著名商标后,经常发生侵权案件,无法通过司法机构来制止,只能请求商标局对你使用的商标进行全国性质的保护,并提交该商标使用期限内被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受到本省保护与其他省市的保护证明材料,并提交自己足够是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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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驰名商标的认定有哪些条件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 一、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而且必须将这一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才能有效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这一商标在相关人群中具备一定的知名度。 三、当事又依法提出了申请。 所谓的驰名商标,是相对所涉及的侵权纠纷而言的,其被作为驰名商标而被保护的效力,也是有一定范围和强度的。在这一个纠纷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不等于在另外的侵权纠纷中也享受驰名商标的待遇。更不等于在任何时候和范围内都受到特殊的保护。 目前,我国实行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均可认定的双轨制,但须以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请求为前提,并且该申请或请求必须建立在相关权益受损的基础上。驰名商标的保护也不同于普通商标仅限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驰名商标采取跨类保护,只要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企业在其任何商品中均不得采用该驰名商标。 行政认定:一直以来,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通过商标局认定: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通过人民认定:人民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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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释驰名商标,打造驰名商标的误区有哪些
[律师回复] 什么是驰名商标,打造驰名商标的误区有哪些
什么是驰名商标:
被确定至少为某成员国中的一部分相关公众所熟知,该商标即应被该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如果某一商标被确定至少为某成员国中的一部分相关公众所知晓,该商标可以被该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按我国的定义,驰名商标只要满足两个条件:
1、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2、享有较高声誉,可见驰名商标的要求并不高。
打造驰名商标的误区:
1、驰名商标必须时注册商标才能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可以注册商标也可以是司法认定的;
2、驰名商标可以在任意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必须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或者国家司法机关经法律程序认定后方可;
3、驰名商标一经认定终生有效,驰名商标认定后仍然需要小心使用,一旦触犯国家法律规定,同样将面临撤销或降低其职称的情况;
4、驰名商标知识一种荣誉称号,驰名商标在我国是受到大力保护的,一旦使用驰名商标冠名,其商品的价值会大大提升,并且驰名商标是可以通过授权的形式,直接获得大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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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公司很多年了,有个商标,,听人家说可以申请为驰名商标,现在想申请为驰名商标,请问怎么样申请驰名商标?
[律师回复] 向所在地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主体合法性证明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格证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前置审批中所需的有效的法定材料复印件(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生产许可证等);
5、能真实体现产品(服务)生产地(提供场所)全貌、主要生产线、主要产品等的实景照片;不得以发展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或建设模型等照片代替。
(二)证明该商标持续使用有关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确认);
2、商标标识5张(黑白墨稿,7.5cm×7.5cm)和《申报商标及著名商标申请人企业或单位简介》的电子文档;
3、实际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标识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定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
4、商标最早使用和连续使用3年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正在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商标注册事项变更或者商标转让的证明材料;
6、市、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标权属无争议投诉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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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父的公司现在发展的很不错了,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就选择去弄成驰名商标了,因为没有想法,就给动用别人的商标了,类似有80%了,对驰名商标侵权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由于驰名商标内所蕴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预期的经济利益,驰名商标长期是不法侵权者觊觎的对象,因此,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与一般商标不同,前者更宽泛。因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是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入手,横向使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范围扩大,扩大到了纵向则使驰名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扩大,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扩大到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达到给予特殊保护的目的。世界有关商标的知识产权公约也是基于这种思路来认定驰名商标侵权以保护驰名商标的。如《巴黎公约》规定:凡系被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识,一是禁止其他人抢先注册,二是禁止其他人使用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知识产权公约》则进一步规定:宣布《巴黎公约》的特殊保护延及驰名的服务商标,把保护范围扩大到禁止在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
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我国目前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基本上也是沿袭了这种思路。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注册实践中出现的“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也是这种思路的结果。但由于是驰名商标,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侵权相比较,其除了在横向、纵向的范围有扩大外,还有其他的典型的商标侵权所不具备的侵权形式,学理上称之为“淡化”方式侵权。所谓“淡化”就是以某种方式歪曲、减弱甚至消除具有某种驰名商标的特定商品(服务)与特定的商品生产者(服务提供者)的联系,导致商标的显著性和吸引力弱化,从而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我公司的的商标想要申请地方驰名商标,资质都合适,想问一问如何地方驰名商标怎么申请?都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你想要申请地方驰名商标?,我告诉你,
那么地方驰名商标怎么申请呢?如下:
商标法
第十四条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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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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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
(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
(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
(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
我们申请普通的商标 无非就是想让自己的商标日后可以成为著名商标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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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注册成功的普通商标 而且具有一定的知名性
步骤/方法
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认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提起和审查适用该著名商标的初次认定程序。
注意事项
申请成功了著名商标 那么你的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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