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一、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划分为两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侵权责任由下列要件构成:

1、存在侵权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2、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3、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民法典多个侵权人会如何划分责任

多人侵权的责任划分有三种情形:

1、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3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5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5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怎样划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怎样划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中教育机构包括什么?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中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学校等。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第三人责任与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时,由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教育机构在这个时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您好,我姐姐现在退休了之后,暂时没有什么工作,就和他的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个培训机构,姐姐他们培训机构侵权了别人的商标,教育机构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侵权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需注意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赔礼道歉。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有: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商标侵权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规定的内容是:对于教育机构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一定后果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教育机构本身也有监管不力的行为出现的,教育机构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您好!请问我在一个教育机构培训教育机构不给我培训合同。怎么办。我签字的
[律师回复] 退休后是可以的。  公职教师在外补课收费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各地教委出台的地方性规定都是违规的。
  主要是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另外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将严禁6种有偿补课行为,对违反有偿补课“红线”者实施严厉处分,并已将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列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教育部列举了6种严禁的有偿补课行为分别为: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本次印发的《规定》还明确了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罚措施:
1、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学校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是什么?
学校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是在没有尽到监督和管理义务的情况之下,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将受到侵害,但是是属于没有人侵害的情况,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我男朋友是老师,发表文章被学校冠名了,被侵权,我们把学校起诉了,案子过了一审我们打算上诉,就是想问问教育机构侵权学校上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上诉人:(填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因何案羁押于何处)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一案,人民法院年月日(年度)字第号刑事,现因不服该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销原裁判,或者要求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上诉理由:(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认定事实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有哪些错误,并阐述否定或变更原审认定的事实根据和证据。
2、适用法律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及有关定性、量刑的不当之处,并论证原审裁判应予变更或撤销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诉讼程序方面,具体提出原审法院在审理案件、作出裁判的过程中有那些违反诉讼程序之处,并指出纠正的法律依据。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有哪一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有哪一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教育机构和教师的问题
[律师回复]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除了教师法所规定的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还包括其他行使教育职能的机构,如一些企业为职工子女设立的企业学校,民办技校等。“兜底条款”(c)作为一项立法技术,它将所有其他条款没有包括的、或者难以包括的、或者目前预测不到的,都包括在这个条款中。兜底条款是法律文本中常见的法律表述,主要是为了防止法律的不周严性,以及社会情势的变迁性。因为法律一经制定出来,因为其固定性而就具有了相对的滞后性,况且法律制定者受主观认识能力等方面的局限,也无法准确预知法律所要规范的所有可能与情形,所以就有必要通过这些兜底性条款,来尽量减少人类主观认识能力不足所带来的法律缺陷,以及为了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性,使执法者可以依据法律的精神和原则,适应社会情势的客观需要,将一些新情况等通过这个兜底性条款来予以适用解决,而无需修改法律。与之相对的是列举式立法技术,就是指把具体的情况一一列举出来。列举式立法使得法律规范趋于明晰,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指引作用。法律规范具有稳定性,绝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国民缺乏法的安全性。但是,这样使得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的法律无法应对日益变化的社会变迁,于是,法律条文中出现了兜底性条款,以弥补列举式立法模式之不足。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3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起诉教育机构诈骗
[律师回复]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以受害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区分为:当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当受害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根据受害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所遭受人身损害的致害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学校设施侵权致害、教职工职务侵权致害、学校未尽职责致害、学生侵权致害、社会人员侵权致害,其中,学校设施侵权致害同时构成其他侵权责任的,可同时向第三方责任主体主张赔偿教职工职务侵权致害情形符合用人单位责任,但已被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规定所涵盖学生侵权致害与监护人责任竞合,受害人方应同时向学校和侵权学生监护人主张侵权责任社会人员侵权致害情形,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同时存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形的,应承担第二位的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未尽职责致害情形属于教育机构直接侵权的情形,所谓未尽职责即未尽到教育、管理等法定义务,这些法定义务来源于《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学校侵权 >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