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60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一、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以及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有定期会议以及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二、股东退股方式有哪些

股东退股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由公司回购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隐名股东有下列权利:

一、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追偿权

二、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三、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1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职责是什么
股东会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对董事会的报告进行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过程当中的其他重大事项,都要召开股东大会。正常情况下召开股东大会要提前20天通知各位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提前15天通知。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大股东70%、小股东30%、大股东欺负小股东、、这事怎么办
[律师回复]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以派代表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的损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来源于公司,并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强制行使公司的权利,因而称为派生诉讼(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起诉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利益,胜诉之所得也归公司。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要件:

一,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二,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公司内部救济。
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起诉讼。只有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6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股东大会工作职责有哪些?
股东大会工作职责范围比较广,可以对公司经营策略进行决策,选举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审议公司年度预算报告、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对公司合并分立及修改章程进行表决等。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公司的董事长主持会议。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大股东能开除小股东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不存在大股东辞退其他小股东的问题。
辞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其并不适用于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的相互转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大会工作职责是什么?
股东大会工作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批董事会报告、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利润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对于股东大会的工作职责,是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东大会职责具体有哪些?
股东大会一共有13项职责: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最大股东是民企,第二大股东占股30% ,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公司的股东根据出资数额不同,其享有的股权比例不同。一般情况我们认为大股东即是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可以分成下面三种:
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而股东如何成为大股东,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在出资时达到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在公司设立后通过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变成大股东;
第二种:通过增资扩股认购股权的方式,扩大所持有的股权变成大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6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大股东收购小股东,小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律师回复] 依所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不存在大股东辞退其他小股东的问题。辞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是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有关于大股东可以开除小股东吗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采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股东大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股东和大股东谁说了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 1、股份制企业大股东和法人都直接行使话语权。 2、股份公司有事情要表决就由股东大会投票,投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不是谁一人说了算的,当然一个持股超过百分之50就一人说了算.平常日常经营事项由总经理(也就是法人)说了算,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了总经理的权限的.在他的权限内他说了算.股东如果对总经理的经营管理不满,可以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罢免总经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有哪些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不得超过三年。董事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4、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每届为三年。监事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