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定金可以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40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屋出租定金可以退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出租定金可以退吗

一、房屋出租定金可以退吗

房屋出租定金可以退。租客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缘由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房东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租房定金能退没签约吗

在租房子时候交的租房定金,是指租赁双方为担保租房交易的履行,由租客交付给出房东的担保资金,并在实际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定金交付后,租客发生违约,则其交付的定金将不予返还。而如果房东发生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已交付的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

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应债务的履行。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是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所以是否能退订定金,要看退房的具体原因。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房屋出租定金可以退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出租定金可以退吗
一键咨询
  • 165****4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6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1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出租定金能够退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屋出租定金能够退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给房屋租赁公司了,但房屋租赁公司已各种理由拖欠房租,沟通无果,房屋租赁合同里面没有就房屋租赁公司拖欠房租费用事宜做出约定,先想要回拖欠房租同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律师回复] 1、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 2、对于出租人能否扣留保证金和预付的房租问题,保证金就是为了保证承租人履行合同,所以,承租人违反合同提前退租,出租人有权按照约定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但是出租人无权扣留承租人预付的房租。 3、承租人提前退租,首先应当和出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合同的协协议,然后和出租人约定时间检查出租房屋。如果承租人对房屋有所损坏,应当进行赔偿。如果租房的时候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退房的时候也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要提前退租,一定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和出租人订立终止租赁的协议,并做好检查出租房屋等善后工作。 4、如果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就应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之时起,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订立合同时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还应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解除租赁合同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出租人应退回承租人交付的租金,但可以从中扣除居住期间的租金。同时,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出租人根本违反了合同,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追究出租人的责任。但承租人必须通知出租人并办理相关的手续,解除合同才有效。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出租定金可不可以退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屋出租定金可不可以退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出的屋屋后如何注销房屋租赁备案表
[律师回复]
1、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程序:主要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地址、原登记备案号、申请解除租赁合同并且申请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2、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签字的《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等材料若无发生变更的,经收件人确认,则不再收取,签署时注明即可
②申请人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凡属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无《房屋租赁凭证》的,提供原《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③申请人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a、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和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说明(原件)
b、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判(裁)决租赁合同解除或全部无效的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3、双方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租赁双方签字的《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租赁双方签署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原件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等材料若无发生变更的,经收件人确认,则不再收取,签署时注明即可
③双方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原件。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59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出租新规定出租屋可以隔断出租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是在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后首次出台新政,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新规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办法》规定,各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发现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新规中,对于分割出租行为也有明确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如果出租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记者了解到,根据本市今年4月出台的相关规定,租住成套楼房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办法》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属于违建或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四种情况下,房屋不得出租。《办法》还对制定、解除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
房屋出租新规定出租屋可以隔断出租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是在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后首次出台新政,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新规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办法》规定,各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发现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新规中,对于分割出租行为也有明确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如果出租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记者了解到,根据本市今年4月出台的相关规定,租住成套楼房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办法》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属于违建或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四种情况下,房屋不得出租。《办法》还对制定、解除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没到期出租房要退房租吗
已交房租又不想租房子了属于违约的行为,是要根据违约条款规定来决定的,如果违约条款规定了支付违约金后可以退回房租,则房租是可以退回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房屋如何转租,租赁房屋转租有哪些法律法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况下,可以将租赁物出租给
第三人,从而形成了出租人、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的法律关系:  
1、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成立生效后,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双方权利义务与普通租赁合同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并无差异。  应注意的是,由于转租是建立在转租人租赁权基础上的行为,次承租人的新租赁权以转租人的租赁权为前提而成立,故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能受转租人使用收益权能范围的一定限制。例如转租合同上所定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否则原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后,次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就属于对出租人构成无权占有,出租人可基于所有权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所有物。因此,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  
2、出租人与承租人(转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出租人与承租人间的租赁合同效力不受转租行为影响继续有效存在,出租人和转租人各自继续享有合同上的权利和承受合同上的义务。  
(2)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224条规定的,“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应解释为因可归责于第三人(即次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租赁物损失时,承租人才应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在转租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无须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转租法律关系中,存在两个合同,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在这两个合同中,存在两对权利义务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并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虽然转租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但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不存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出租人仅能向租赁合同相对人,即承租人要求其违约责任。  这里说的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不发生法律关系指的是基于合同责任的关系,在两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基于其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与次承租人发生法律关系:  
第一种情况是次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破坏,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可以依照侵权请求权要求次承租人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当出租人与承租人合同中止后的情形。  在原租赁合同中止后,发生两种法律结果,
第一是根据《解释》第15条规定,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自行中止,
第二是在原合同中止后次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占有就从有权占有变成了无权占有。  因此,基于这两种法律结果,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次承租人挪房,对于逾期不挪房的次承租人,出租人也可以基于对房屋的侵权请求权要求次承租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解释》在第18条作出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止履行后,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学者认为,这样的规定尚不全面,因为其忽略了承租人在次承租人逾期挪房中的作用问题。次承租人对房屋的合理占有基础是与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如果因为转租人(承租人)的过失致使转租合同期限超过了原合同期限的话,次承租人在向出租人交付逾期挪房费用后,应该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当然,如果承租人没有过失的话,则不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因为承租人的原因使转租合同没有得到出租人同意的话,那么,有过错的承租人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责任的范围应该包括对善意次承租人腾房费用的承担,因此,在次承租人缴纳逾期费用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承租人追偿。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59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转租收费标准,房屋转租要交哪些税费,房屋转租收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转租要交的税费: (一)营业税。 对公司取得的转租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文:“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5]第076号)“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在计税依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企业将租用的厂房再转租出去,应全额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不能扣除租赁成本。适用税率根据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同而适用不同税率:对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减按3%的税率征收;对按市场价格出租的非居住用房按5%的税率征收。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 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征收。 (四)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包括承租合同和转租合同,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租赁提前退租能否退还押金?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的租房押金,若因为租房方原因需要提前退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房东将房屋租金退回,但是对于提前退租造成的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对提前退租造成房东的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赔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房屋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租赁房屋租赁税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 一、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 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 1.5%。 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五、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六、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从全国来看,“单位等级税额”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七、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 2.5%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屋转租,是否应当收取房屋转租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简介:刘某于2010年3月20日与店主张某的岳父A签订了《店面出租合同》,合同约定了租期从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止以及刘某在租期内无权转租等内容。2011年2月,袁某得知刘某承租的店面要转让,便于2011年3月6日与刘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刘某将店面的经营权转让给袁某等事宜,但未约定租期;袁某支付给刘某转让费3.85万元。2011年4月,因合同到期,店主张某要求收回店面,遂袁某,要求袁某搬出店面并赔偿相关损失。后经判决确认:袁某与刘某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判令袁某搬出店面,并按每月680元租金支付给张某。袁某在该店内从2011年3月经营至2012年1月。判决:应当认定转租无效经审理认为,袁某与刘某签订的转让协议经判决认定为无效合同,刘某收取的3.85万元转让费因合同无效而导致其取得该款没有依据,应当予以返还。同时,袁某在与刘某协商租赁该房屋时,应当了解房屋的权属及刘某有无转让权,因其疏忽没有了解,袁某对造成合同无效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刘某明知自己无转租权而进行转租并收取转让费,其主观过错较大,应承担主要责任。考虑到袁某已经营了约10个月,酌定由其承担30%的责任为宜。袁某要求刘某赔偿损失,但未提供任何损失证据,故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
一、刘某返还袁某店面转让费3.85万元的70%即26950元,其余损失由袁某自行负担;
二、驳回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律师说法:如何认定房屋转让费的性质房屋转让费是市场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商业习惯,该费用一般包含房屋装饰装修费用、承租人长期在该房屋经营形成的商业价值、承租人先行占有房屋的垄断利润及优先承租权等多种不同性质的费用集合体。但刘某与袁某签订的转让其承租的房屋经营权合同并没有约定转让费用具体包含的费用性质,而且,当事人表示该转让费主要是一种经营权的转让费用,是沿袭市场惯例的做法。现因次承租人袁某未与房主就租赁房屋事宜达成一致,导致转让行为无效,该转让费应按无效合同的后果进行处理。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店面转让费纠纷,应当在区分转让费性质的基础上,主要考虑次承租人承租店面经营的时间来确定该转让费用在承租人及次承租人间的负担。应当区分店面转让费用的性质,即该费用具体包含有哪些项目。根据市场形成的惯例,该费用一般包含房屋装饰装修费用、承租人长期在该房屋经营形成的商业价值、承租人先行占有房屋的垄断利润及优先承租权等多种不同性质的费用集合体,而不同性质的费用有不同的处理原则。应根据次承租人承租店面经营的时间来确定该转让费用在承租人及次承租人间的负担。如果该费用包含多种性质的费用,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承担该费用的前提是享有了该费用所带来的一定的价值,而承租店面主要目的也就是为了经营活动,这就要求次承租人在转租的店面内进行了经营活动,故次承租人在转租店面内经营时间的长短是确定转让费在承租人及次承租人间的负担比例的主要因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租赁提前退租能否退还押金?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房屋租赁提前退租能否退还押金?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出租,出租人提前退租,房屋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如果出现了承租人要提前退租的这种情况,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进行谈话,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主动提前退租还是被动提前退租。如果是主动提前退租,证明承租方财务方面有保障,对这类退租的处理可以不必要太急,而要求与对方另行达成一份终止租赁协议,规定一个退租时间,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如果退租方是被动提前退租,这就证明承租人在财务上出现危机,对这种情况,出租人应该抓紧时间处理此种情况。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如果不及时处理好这种情况,出租人的损失就会扩大,而且还会出现法律诉讼。出租人应及时与出租方按照原合同关于提前退租条款办理退租手续。这类提前退租办理得越快对出租人越安全。出租人的解除权的行使情况包括: (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好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
承租人租赁房屋期间死亡,房屋能不能继续承租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依据该规定,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虽然不是合同当事人,但在承租人死亡之后,其有权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其目的在于保护共同居住的一方的居住权。依据《合同法》第234条的规定,共同居住的人享有租赁权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便去世。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才去世,则不存在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问题。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死亡的,由于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此时允许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合同,只要共同居住人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交付租金,则并不损害出租人的利,因此应当维持合同的效力。

二,必须是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不限于配偶、子女,还应当包括与其共同居住的其他亲属,以及其他不具有亲属关系的共同居住人(例如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共同居住人的租赁权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继续履行,但是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就合同的续期达成一致的,则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承租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房屋出租定金可以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