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共有人应该怎样行使专利权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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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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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专利共有人应该怎样行使专利权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利共有人应该怎样行使专利权

一、专利共有人应该怎样行使专利权

专利共有人行使专利权一般是按照约定行使,约定对权利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或者其他方式共有;若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但是其行使不能破坏专利的整体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二、民法典规定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赔偿

民法典规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专利权人发现侵权后怎样维权呢

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保存侵权证据,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也可以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专利共有人应该怎样行使专利权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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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使用权能出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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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知识产权”的部分权利,如使用权出资,则该等法律语焉不详。
有人提出仅能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出资,有人提出可以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还有人提出使用权出资时仅限于独占许可使用权。笔者以为:使用权出资应属正当,且方式不限。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笔者认为,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专利转让注意哪些问题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纵,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究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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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使用费如何收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自主研发了某项技术并且申请了专利,其他的企业如果想要运用这项专利的话,就必须要给企业出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是企业辛苦研发专利的回报,也是为了鼓励人们研发创新的动力。那么,专利使用费如何收取? 专利使用费如何收取?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按合同要求向被许可人收取专利使用费。转让专利,即把专利权卖给受让人。对侵权人提讼,收取赔偿款。 专利使用费支付方式 1.一次总算,包括一次总付和分期支付两种具体方式。这是指合同中约定被许可人应支付给许可人的使用费总额。 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可以一次性取得使用费,经济利益有切实的保障。哪怕被许可人不能实现经济利益,也不影响。但是,如果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后效益很好,获利甚巨时,专利权人也不能分享,更何况确定使用费总额时有可能没有发现其价值而估价偏低,则其利益损失较大。 ②对于被许可人来说,虽然在一次付款后,今后的利润均归自己,但是在未实现利润前就付出使用费,被许可人经济上压力较大。另外,由于专利实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果产生不了一定的效益,则被许可人的投资损失较大,而专利权人已取得使用费,不再与其共担风险,且可能不再关心被许可方的生产经营。因此,一次总算对于被许可人来说是不利的,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 2.提成支付,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一定的比例从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后的收益中提取使用费。 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许可他人实施后,并不能立即得到使用费,以往的各项投资和费用不能马上收回。其利益的实现取决于被许可方的实施情况,因此同样具有不稳定性,而且专利权的收益取决于被许可方的生产成绩。这就需要专利权人检查、监督其会计帐目,又增加了专利权人取得使用费用的难度和不稳定性,增添了专利权人的工作量。因此,这种支付方式是专利权人所不宜采用的。 ②对于被许可方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不仅在实施前不必投更大的资金,减轻其资金负担,而且促使专利权人关心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在技术、销售各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有些企业还可以通过帐目的处理减少计算提成费的计算基数(当然这是非法的)。 3.入门费加提成,这是协调合同双方利益的最佳方式,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实务中最普遍的做法。入门费是合同生效时被许可方向专利权人支付的部分使用费,一般包含专利权人为获得专利权和维持专利权有效所付出的一切费用、专利权人的适当报酬和利润,使专利权人在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后不论实施情况如何,均能有稳定的收入,以保证其利益,而又不致使许可人难以承受。提成是专利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提取的使用费的另一部分。提成又可能分为: ①固定比例提成,把合同产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额、利润,固定在某一数额上,并在合同约定比例和提成期限提取; ②滑动比例提成,在合同中约定按每年合同产品的实际产量或者销售额或者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或者逐年递增,或者逐渐递减。在实务中,为使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实现,应采用第二种即按合同产品的实际产量或销售额作为基数按约定比例提成,这样可以使双方利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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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使用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使用许可合同怎么写 甲方(许可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许可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许可方是 号中国专利的唯一专利权人。许可方于 年 月 日将 号专利项下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号是 ,中国专利局于 年 月 日批准 号专利权。许可方有权和同意给予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被许可方同意得到许可方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已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号: 申请日: 发明创造名称: 1.2 专利申请: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是指甲方为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已经或未经中国专利局公开(公告)的申请专利技术,其发明创造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公开(公告)日: 1.3 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 1.4 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名称。 1.5 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一般技术或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 1.6 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7 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 1.8 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乙方有关人员。 1.9 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1.10 净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1.11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并且可以继续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2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3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该技术合同。 第二条 实施许可的范围 2.1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与实施该种技术有关技术秘密。 2.2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合同技术的全部资料(附附件);制造、使用、销售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及产品的检验方法(附附件)。 2.3 本合同为 (普通、排他、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 地区实施合同技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 第三方联营扩大实施范围i,并无权将合同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则另签订分许可合同。 2.4 被许可方可实施该专利的期限为 年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实施,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实施及报酬事宜,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技术资料 3.1 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门费人民币 元后的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 3.2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是完整、清楚的。图纸资料的内容、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3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 日内,应当对资料认真仔细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 日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 日内予以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签署技术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第四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使用费: (1) 本合同的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 万元,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 %提取。 本合同的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 个月开始,按阳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合同入门费(或定金) 万元。 乙方从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提成费。 (2)本合同采用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一批次 元,后在每个会计 (月份/季度/年度)截止前的 日内,分 批次支付,每次支付 元。包括第一次在内总共支付 次,共计 元。 (3)本合同采用一次总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金额支付所有使用费。甲方负责提供相关发票。 4.2 甲方有权查阅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账目。 第五条 技术服务 5.1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应负责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的有关内容,并向乙方解答有关实施合同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5.2 甲方在乙方试制合同产品期间,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5.3 甲方派出达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则使用费应当适当增加,但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保证。 5.4 甲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5.5 技术服务验收后,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指导,有关技术服务费及差旅费、伙食标准等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合同技术的试制及验收 6.1 乙方按甲方的合同技术制造、生产合同产品,如因乙方原因,试制不成功,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不能生产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使用费。如因甲方原因试制不成功,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使用费,并赔偿乙方因试制所产生的损失。 6.2 合同产品试制成功后通过对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合同产品,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附附件)进行验收。 6.3 验收合同产品由乙方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或者由乙方组织进行鉴定,甲方参加,所需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6.4 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应由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6.5 如非乙方原因,合同产品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甲方应负责找出原因并提出技术措施消除产品缺陷。 6.6 如经过 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而甲方又不能提出补救措施消除产品缺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甲方的使用费并视其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的部分损失。 6.7 如因乙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协助乙方分析原因,提出补救措施,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乙方确实无法实施合同技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8 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无正当理由预期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逾期两个月未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材料的,或资料补充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入门费并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应按照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乙方除补充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 乙方擅自将合同技术许可或泄露给他人使用的,应将非法所得全部交还甲方,或支付违约金 元,还必须立即停止他人使用合同技术。甲方擅自将乙方对合同技术的改进部门或将乙方的销售秘密泄露给他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7.4 (独占许可特别条款)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实施专利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乙方应立即停止实施。 7.5 (排他许可特别条款)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甲方,在许可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范围内,又许可他人实施本合同技术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应当停止许可他人实施合同技术的行为。 第八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8.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8.2 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以优惠价格优先许可对方使用。 8.3 属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相互提供使用。 8.4 对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未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责任,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8.5 双方共同对合同技术做出的重大改进,专利申请权归双方所有。乙方向另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可单独申请专利,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乙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双方应就专利申请权的转让签订协议,如果乙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 8.6 关于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九条 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9.1 许可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9.2 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一方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的一方承担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其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一下比例分摊:许可方 %,被许可方 %。 第十条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许可方所在省/市/地区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被许可方承担。 10.2 被许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收入,必须依法纳税。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1.1 (独占或排他许可特别条款: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月内不实施合同技术,或者在 月内,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本合同即自行变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许可实施合同技术,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保密 1 2.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12.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 3.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13.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 4.1 双方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解决。 14.2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 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处理,对调解不服的,任何一方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其他 1 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6.2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签订。 16.3 本合同中提到的有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许可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被许可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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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怎么行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怎么行使?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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