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含义和性质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含义为:当事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若情节严重,该行为是可以构成犯罪的。《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具体行为有: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被认定为肇事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被认定为肇事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
一、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当事人故意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肇事逃逸方如果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的,则逃逸方是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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