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别除权与债权申报
别除权是指因为债权人因为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者享有特别优先权,对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破产之后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第一顺序债权;第二顺序债权;第三顺序债权。
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
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无表决权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47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三、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有什么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
二、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因为设立了担保物权的债权是不属于破产债权的。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已到期。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如果是附期限的,必须是期限已经到来;如果是附条件的,必须是条件已经成就。
五、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什么是别除权与债权申报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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