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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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发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发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一、发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

发放高利贷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食盐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非法经营食盐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非法经营是否会构成犯罪

非法经营,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其中,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等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不构成犯罪的按照其他相关法律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发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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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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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与非法经营罪一样吗?
放高利贷与非法经营罪是不一样的,高利贷的特征一般是,利息比较高,而非法经营罪,一般是由于不按照规定进行经营的行为。所以两者之间是有不同之处的。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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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事实和规定,确定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放高利贷,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但又不一定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目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明确,最高法司法解释也不明确,判决的案例也较少。放高利贷能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看具体的法律事实。发放高利贷行为牟利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以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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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如何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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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属于非法经营吗
首先,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其次,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1、以营利为目的;2、年化利率超36%;3、个人放贷金额达200万,单位放贷金额达1000万;4、经常性(2年内10次)。满足上述条件即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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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区分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律师回复]
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余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OOO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
(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放高利贷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
1、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高利转贷罪论处。我国《刑法》175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即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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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高利贷能否认定为非法经营呢
无论是立法上已经明确规定的前三项内容和由司法解释规定的第四项的内容,都没有把民间借贷中的高利息行为规定为非法经营罪。所以,有的地方将民间高利贷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既没有立法上的依据,也没有司法解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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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放高利贷构成什么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钱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关于利息的约定是无效的,但有些放高利贷的催讨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如非法拘禁、绑架、恐吓、殴打等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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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贷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贷的犯罪构成是在客体当中侵犯到我们国家的市场管理的秩序,而在客观当中没有经过相关的许可,就从事一些经营方面的行为。在主观当中是具有一定的故意,主体当中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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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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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前利用非法集资的手段集了一些资金 现在在放高利贷 请问非法集资后放高利贷后果是什么 如果单纯放高利贷算是非法集资行为吗
[律师回复] 放高利贷,只是民事借款行为,与非法集资无关系。非法集资涉嫌《刑法》第176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在刑法未做修改、未出台相关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民间放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关于集资类案件刑名交叉问题的调研报告》中认为:“在立法层面,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考虑是否规定单独的罪名。在法律未做修改前,可以通过立法解释等途径,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予以规制。”这也就是说,在不存在上述情形下,即使相关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以犯罪论处。

二、目前,最高人民倾向于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
(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限制性解释。由最高人民诸多资深法官编写的《刑法罪名精释》一书认为,对于刑法第225条第
(4)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应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逐一加以明确,未予明确的,应依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可得知:即使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及逾期利率超过了上限的,人民仍将其作为民间纠纷处理,并未做为犯罪行为处理。
违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刑法未做修改、未出台相关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民间放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 一、《关于集资类案件刑名交叉问题的调研报告》中认为:“在立法层面,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考虑是否规定单独的罪名。在法律未做修改前,可以通过立法解释等途径,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予以规制。”这也就是说,在不存在上述情形下,即使相关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以犯罪论处。 第 二、目前,最高人民倾向于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 (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限制性解释。由最高人民诸多资深法官编写的《刑法罪名精释》一书认为,对于刑法第225条第 (4)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应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逐一加以明确,未予明确的,应依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不予认定。 第 三、根据《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可得知:即使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及逾期利率超过了上限的,人民仍将其作为民间纠纷处理,并未做为犯罪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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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最高刑期多少?
非法经营最高刑期是十五年。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指范围是:最低五年,最高到有期徒刑的最高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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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怎么界定高利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怎么界定高利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
1、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高利转贷罪论处。我国《刑法》175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即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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