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财产侵权应如何救济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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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财产侵权应如何救济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财产侵权应如何救济

一、民法典财产侵权应如何救济

民法典财产侵权的救济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民法典医疗侵权如何赔偿

医疗侵权案件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照成的人身损失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民法典规定外观侵权如何处罚

首先,外观专利侵权,侵权人应向被侵权人赔偿其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其次,如果故意侵害外观专利的,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民法典财产侵权应如何救济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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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财产侵权应如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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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缺陷的产品侵权消费者利益的,救济的途径包括双方协商、申请仲裁或者提讼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七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
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受损害 受害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吗
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可能带来的损失有以下三个方面:不合格产品本身价值上的损失、给存在契约关系的消费者带来的人身和其它财产损失、给没有契约关系的当事人带来的财产和人身的损失。按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受害者要么提起违约之诉要么提起侵权之诉,但是无论是提起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都会有一部分的损失得不到赔偿。如果提起侵权之诉,不合格产品本身的价值损失将得不到补偿,如果提起违约之诉,非契约当事人的损失将得不到补偿。对于此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德国的积极侵害债权理论。
所谓积极侵害债权也叫做加害给付,指债务人履行给付不合债务本质,除发生债务不履行的损害之外,更发生履行利益之外的损害,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履行利益损失以及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失的双重赔偿责任。引入加害给付理论后,对消费者的利益将能够得到全面的保护。至于,产品责任致人损害,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应和我国目前侵权行为法发展的水平保持一致。
对此,202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明确规定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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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侵权怎么样救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缺陷产品侵权怎么救济
依据我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缺陷的产品侵权消费者利益的,救济的途径包括双方协商、申请仲裁或者提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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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七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
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受损害 受害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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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积极侵害债权也叫做加害给付,指债务人履行给付不合债务本质,除发生债务不履行的损害之外,更发生履行利益之外的损害,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履行利益损失以及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失的双重赔偿责任。引入加害给付理论后,对消费者的利益将能够得到全面的保护。至于,产品责任致人损害,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应和我国目前侵权行为法发展的水平保持一致。
对此,202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明确规定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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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缺陷产品侵权应该如何救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缺陷产品侵权怎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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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如何选择救济途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专利侵权如何选择救济途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侵权怎么选择救济途径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有三个选择:自行协商解决,到人民或者请求专利局进行处理。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侵权人期满不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选择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之前,应先明白到人民与请求专利局两者之间的差异:
1、专利管理机关在处理专利侵权时,虽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但这种处理不是终局的,只要当事人有一方不服的(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是被控侵权人),他在收到专利局的处理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对专利局的处理决定表示接受或者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到,该处理决定才算具有法律效力;对专利侵权的判决是终局的,其他任何机关不能改变这种判决。
2、专利局的救济手段有限,只能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而可以行使《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切民事救济手段。
3、行政处理具有主动性的优势,简便、快捷、高效;而则实行“不告不理”,当事人必须做好充分的诉前准备,否则将会面临证据不足的尴尬。
临时禁令是专利侵权救济,还是侵权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临时禁令往往较赔偿来的有用 专利法中的禁令救济,一般是指或者专利管理机构可以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对侵权人发布禁令,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来说,及时制止侵权人继续进行侵权活动通常比赔偿损失更为重要。因为一般的专利侵权诉讼,从到判决生效,短则半年,长则数年,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侵权人也可能采取某些措施拖延诉讼。 专利权人要等到判决生效后再制止侵权,恐怕已经严重浪费了其首动者的优势和市场占有率,缓不济急。为了更及时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包括我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在专利法中设置了“临时禁令”这一措施。在某些情况下,暂时性禁令将具有极大的价值,特别是在赔偿数额难以估算确认时。 二、申请临时禁令须满足一定条件 专利权人申请临时禁令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在,核发临时禁令需满足四个要件:原告需先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及侵权没有疑问;拒绝核发禁令会给专利权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衡量当事人之间的相关损害;核发禁令不会对公共利益产生冲击。法国《知识产权法典》规定,可依紧急诉讼程序临时禁止被告继续被指控的侵权行为并判逾期罚款,或者判令为继续其行为提供担保以赔偿专利人的损失。法官在下达禁令时要求原告提供担保,以赔偿其可能败诉时被告的损失。 我国专利法第66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该条同时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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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救济法是什么?
商标侵权救济法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纠纷无法协商之后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救济办法还有司法救济办法。可以要求侵权人对侵权的行为做出赔偿,如果不做出实质性的赔偿,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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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禁令和专利侵权救济的不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临时禁令往往较赔偿来的有用 专利法中的禁令救济,一般是指或者专利管理机构可以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对侵权人发布禁令,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来说,及时制止侵权人继续进行侵权活动通常比赔偿损失更为重要。因为一般的专利侵权诉讼,从到判决生效,短则半年,长则数年,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侵权人也可能采取某些措施拖延诉讼。 专利权人要等到判决生效后再制止侵权,恐怕已经严重浪费了其首动者的优势和市场占有率,缓不济急。为了更及时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包括我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在专利法中设置了“临时禁令”这一措施。在某些情况下,暂时性禁令将具有极大的价值,特别是在赔偿数额难以估算确认时。 二、申请临时禁令须满足一定条件 专利权人申请临时禁令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在,核发临时禁令需满足四个要件:原告需先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及侵权没有疑问;拒绝核发禁令会给专利权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衡量当事人之间的相关损害;核发禁令不会对公共利益产生冲击。法国《知识产权法典》规定,可依紧急诉讼程序临时禁止被告继续被指控的侵权行为并判逾期罚款,或者判令为继续其行为提供担保以赔偿专利人的损失。法官在下达禁令时要求原告提供担保,以赔偿其可能败诉时被告的损失。 我国专利法第66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该条同时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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