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理有资格开除员工吗
经理是有资格开除员工的。
其前提是用人单位给予了部门经理辞退的权限。
但是一般需符合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消息,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日后用人单位应该为该员工结清工资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但30日内劳动者擅自离职这属于违法解约,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擅自离岗给单位带来的损失,但是公司在员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工资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该劳动者赔偿,赔偿金可从该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
但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工资小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该按当地最低工资来发放。
三、员工工伤工资发放标准
员工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标准与受工伤前一样,按月发放。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工资,员工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经理有资格开除员工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