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为提供的担保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这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对于债权实现仅有补充的意义。
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前提是债权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且债务已届清偿期,尤其在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股权转让的担保措施有哪些
(1)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一种最常见、非常有效的担保方式,若股权转让方能委托银行为其开具一份受益人为受让方;
要求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银行保函,那么可以说股权受让方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了万无一失的保证。
(2)由股权转让方提供它的其他财产为抵押,或者用他所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做质押。
(3)由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财产抵押或者承诺连带责任保证。
(4)由股权转让方以其项目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且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5)担保性预售。如果项目公司项目已开发到预售条件,则可以将达到预售条件的房屋做抵押。一般情况下,这种未涉及产权过户手续,可以不用缴纳与房屋交易有关的税费。
(6)股权回购。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的担保物权范围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