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能够做工伤鉴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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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务关系能够做工伤鉴定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劳务关系能够做工伤鉴定吗

一、劳务关系能够做工伤鉴定

劳务关系一般是不能够做工伤鉴定的。申请工伤鉴定要提供的材料之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的材料,而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性质不同,不能提供该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劳务合同是否能做工伤认定

劳务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合同关系,劳务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按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工伤鉴定工伤认定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到第二十五条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务关系能够做工伤鉴定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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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1压缩性骨折够做伤残鉴定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骨折是交通事故致人伤害的多发现象,是指事故发生时,因受事故车辆等撞击、碾压,受害人的骨头发生部分或是完全断裂。发生骨折需要及时正确处理,否则会酿成不可逆的后果。骨折伤可能只是交通事故伤害的一部分伤害。本文讨论赔偿相关问题。在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一般通过固定等措施骨折的部分可以愈合,期间会发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骨折的程度达到《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规定得伤残标准,受害人经过伤残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根据伤残等级的大小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在费用的赔偿标准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包括如下:
1.医疗费由接受伤者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伤者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是指引事故伤害不能正常工作导致的损失,误工费由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非伤残案件由医院证明确定,伤残案件计算到定残前一日。
3.护理费由护理骨折的人员收入状况和人数、护理时间确定。收入上可依照误工费的标准,如果没有收入或是护工护理的,参照当地职业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1人;护理时间一般以医疗单位的意见为准。车祸骨折一般赔多少il/id220
1.html
4.营养费骨折伤通常医嘱都会加强营养,因此,营养费赔偿在骨折案件中较为普通。法定的营养费标准为参照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骨折可导致残疾,例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4肋以上骨折即可构成10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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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能走关系吗,怎么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是关键,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需提交材料什么伤,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得到认定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职工发生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0天内出结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1。4、首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该委员会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表,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伙食补助费等、护理费,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等级确定赔偿,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停工留薪期工资。主要的补偿是,再申请工伤认定、影响劳动能力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5,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医疗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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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受伤能够做伤残鉴定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雇佣关系受伤能够做伤残鉴定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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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伤残鉴定,可以走关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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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伤残鉴定,可以走关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做伤残鉴定,可以走关系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是关键,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需提交材料什么伤,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得到认定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职工发生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0天内出结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1。4、首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该委员会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表,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伙食补助费等、护理费,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等级确定赔偿,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停工留薪期工资。主要的补偿是,再申请工伤认定、影响劳动能力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5,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医疗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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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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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还能做因果关系鉴定吗?
[律师回复] 因果关系鉴定就是所谓的参与度鉴定。这个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定论。举个例子说下情况。2021年10月13日16时25分许,被告王某驾驶小轿车与原告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肖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住院46天后出院。经司法鉴定,原告颈3-7椎间盘突出系自身退行性病变,车祸诱发或加重颈部损伤,经治疗后遗留颈部活动功能丧失28%,构成伤残九级;原告自身即存伤病是主要原因,而人身伤害事件相关损伤起到诱发因素或促发因素的作用,其损伤参与度为30%;后续治疗费为9000元;出院后继续休息三个月。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时各赔偿项目是否应予乘以30%的损伤参与度。   第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原告的伤残与自身疾病有关,但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诱发,完全可以避免伤残。故原告的所有损失均不应乘以30%的损伤参与度。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的伤残是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共同作用引起的,既然交通事故的损伤参与度为30%,那么原告所有的损失均应乘以30%的损伤参与度。   第三种观点认为,因住院直接支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误工费以及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不予考虑事故的损伤参与度。而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出院后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都应乘以30%的损伤参与度。我 第三种观点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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