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起诉离婚对方在外地怎样解决?
想起诉离婚对方在外地的可以到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告要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以及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起诉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最后如果立案了,原告要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男方离婚该怎样起诉离婚
我国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夫妻关系破裂时起诉离婚的手续都是一样的,首先应该按照规定合法合规的书写离婚起诉状,其次夫妻双方应该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结婚证、身份证,夫妻双方财产的相关证件若是有子女还需准备子女的出身证明等资料。接着就可以等候法庭立案,等待案件开庭处理。法庭在调解未果之后会进行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何地起诉
女方起诉离婚应当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决定起诉的地点:
1、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但是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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