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女方父母买的车作为陪嫁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女方父母买的车作为陪嫁一般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婚前女方父母买的车作为陪嫁,属于对个人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再婚后婚前继承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
2、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协议既可以对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进行明确地梳理和约定,也可以对婚后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获取的财产权进行约定,但约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价值较高的房产为例,比如在约定涉及房产的有关事项时应写清房屋的坐落地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能够明确指向和说明财产的性质、数量、价值、归属等,且相关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婚前买的按揭房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1、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婚前女方父母买的车作为陪嫁的属于共同财产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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