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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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有: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构成本罪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几种持有情况呢

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藏匿毒品,即使查获了毒品,因其矢口否认也很难认定其归属,可以结合以下证据综合认定:

1、在行为人身边或身上特殊部位查获毒品,即毒品在行为人的实际占有和支配下却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2、在其住所或租用的房屋、旅店中查获毒品,同时有房间钥匙、住宿登记或租房协议、房主的证言等证据证明。

3、在其住处搜出天秤、手机、携带毒品的工具等。

4、从毒品或毒品的包装物上检出该人的指纹。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

3.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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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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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特征是什么
只有生产、管理、运输、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单位才有权利控制毒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掌握、控制毒品都属于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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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律师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颁布施行的《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品和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毒品犯罪的要件
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其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
(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
(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毒品犯罪的种类
(1)、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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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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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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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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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毒品犯罪的要件
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其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
(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
(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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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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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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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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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毒品犯罪的特征是所有的毒品犯罪行为都严重的危害社会,毒品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具有应受处罚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跟毒品犯罪相关的罪名很多,最常见的就是走私、运输或者制造毒品罪,此外还有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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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毒品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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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其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
(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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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毒品犯罪的种类
(1)、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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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毒品会判多久?持有毒品罪的处罚?
处罚年限视情况而定,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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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有什么特征和要件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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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控制下交付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既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控制下交付毒品犯罪案件中停止形态的认定  
(一)“控制下交付”因素对毒品犯罪案件停止形态判断的影响
  从整体上看,控制下交付措施的应用,使得毒品最终没有流入社会,体现出其社会防卫价值;同时,因为侦查人员的介入,使得原本可能既遂的贩毒行为被制止于预备、未遂状态,客观上也减轻了犯罪嫌疑人的罪责,又体现出诱惑侦查措施的犯罪人防卫价值。从实体的角度看,“控制下交付”的应用,降低或断绝了贩卖毒品行为损害“公众健康”的危险性,因此,应当影响到贩卖毒品罪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但是,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特别是基于侦查机关的立场,以上的观点难免受到质疑。
  公安机关负有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从而达到保护社会的目的。公安机关运用控制下交付措施的目的并非单纯地依据“从严惩治犯罪活动”的考虑,同时,也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职责的体现。控制下交付措施的运用,特别是无害的控制下交付措施的运用是其职责的应然要求。
  
(二)无害的控制下交付情况下的既(未)遂的认定
  在无害的控制下交付的情况下,对于买方而言,其无法获取真毒品,因此,无法完成交易行为,不可能使真毒品流向社会,危害到公众健康,因此,虽然有购买的行为,却缺乏贩卖毒品行为所应具有的对公众健康的抽象危险,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但是,如果警方出于需要用低含量的毒品替代高纯度的毒品予以控制下交付,则应认定买方毒犯成立犯罪既遂,但基于低含量的毒品属性,对犯罪分子量刑时应予从宽处理。
  对于卖方毒贩而言,即便其毒品已经被警方控制,因为其基于贩毒的故意而购买毒品的行为已经成立犯罪既遂,因此,不能因控制下交付措施而认定其成立未遂。至于在卖方被警方控制,按照警方的要求配合警方抓获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宽处罚;对于那些将自有毒品予以贩卖的卖方毒犯,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其基于贩卖毒品的故意从他人处购买毒品的卖方毒犯,若侦查机关采取了无害的控制下交付,则可认定其构成犯罪未遂。
  
(三)有害的控制下交付情况下的既(未)遂的认定
  对于有害的控制下交付的案件,有学者认为,由于犯罪在警方的控制之下,随时可以终止,是根本没有可能真正完成犯罪行为,故只能认定其构成犯罪的未遂形态。[23]对于此种观点,笔者不能认同。正如前文所述,虽然侦查机关在实施控制下交付的情况下,通常会采取周密的布控,但是即便如此,贩卖毒品行为的危险性并未消除,依然存在流向社会的抽象危险。而且,贩卖毒品行为的危险性是伴随着贩卖毒品行为而产生的,并非因交易时警方的抓获而否定贩卖毒品行为时危险性的存在。正如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其它危险犯,如若行为所生的危险性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即便事后消除了这种危险性,也无法修正犯罪所达成的既遂形态而认定为犯罪未遂。
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别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持有毒品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无法证明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运输毒品罪区别的重要标志。非法持有毒品罪是运输毒品罪的补充罪名,只有行为人不以进行运输毒品犯罪为目的或者作为运输毒品犯罪的延续而存在时,才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实际上,两罪存在着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运输毒品在客观上必然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不能以是否在运输环节起获毒品而确定,而应重点考量行为人运输的目的和意图。动态非法持有毒品和运输毒品在客观方面虽都存在使毒品产生位移的特征,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意图是不尽相同的。不能认为凡是在运输工具上或候车场所上携带毒品都是运输毒品,也不能以起获毒品是否在运输环节来区分。
认定运输毒品罪,就必须查明行为人为什么运输毒品、为谁运输毒品,把毒品运到什么地方给什么人。
承认运输毒品罪的“运输”具有目的性这一特殊刑法含义,才能有效解决对于动态持有毒品行为的定性困惑。在不能有效证明行为人没有运输毒品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即认定其犯有运输毒品罪,属于有罪推定。
毒品在静止状态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持有毒品是为了进行运输或是在正处于运输过程中或是为了实施其他毒品犯罪,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毒品在运输状态下,如果有证据证实行为人是为了自己吸食或为他人代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而使毒品处于运输过程中的,或者根据已查获的证据,无法证实行为人是实施运输毒品犯罪或实施其他毒品犯罪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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