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的行为主体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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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管理的行为主体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行政管理的行为主体是什么

一、行政管理的行为主体是什么

行政管理的行为广义的主体包括一切社会组织、团体;狭义的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管理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国民经济管理。这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实行的管理。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商业贸易以及环境保护和公用事业的管理。

二、文化教育管理。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的管理。

三、军事管理。包括征兵、武装力量建设、军事科学研究、国防工程建设等管理。

四、司法管理。包括治安、交通、消防、边防等管理,以及律师事务、公证事务、劳改狱政管理等。

五、民政管理。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

六、外交事务。包括外交活动、对外经济贸易、对外文化交流、国际旅游活动等管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包括对公职人员的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领导人员进行问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定义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定义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般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行政管理的行为主体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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