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企业属于什么类型的企业?
有限企业属于有限责任企业,是我国企业实行企业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来办理企业登记。申请办理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企业登记。申请办理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二、有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三、企业名称标明了有限合伙的字样。
四、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承担着主要的经营管理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有限企业属于什么类型的企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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