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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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广安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安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一、广安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广安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九级残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三、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标准

1、各地的伤残赔偿标准不同,但确实是要求赔偿20年,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具体而定。

2、以北京地区为例。

受害人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偿金为39956元(19978元x20年x1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7240元(8620元x20年x10%)。

受害人为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79912元(19978元x20年x2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4480元(8620元x20年x20%)。

受害人为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19868元(19978元x20年x3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51720元(8620元x20年x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广安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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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广安市工伤9级伤残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根据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30条的规定:受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前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医疗规定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二、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河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度郑州市职工平均工资4148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每人每月172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每人每月138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不低于每人每月1037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往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5元在其他地区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0元。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3000元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0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伤残津贴
如果工伤职工决定退出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3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16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度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41480元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2960元。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为了生活方便或重新就业的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这项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对这种标准作出规定,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工伤保险条例》中辅助器具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应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项目
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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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9级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伤残后残疾赔偿金会根据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意外伤害事故后,也是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伤害,那么事故的受害人是可以向责任方索要一定的赔偿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赔偿项目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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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广州工伤9级伤残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注:超出工伤保险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第30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
一、
二、
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
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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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受害者不满60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20%乘20年已满60不到75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20%乘【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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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安徽残保金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安徽残保金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
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在征收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一、征收标准
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征收减免
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于6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减免或者缓缴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以及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2.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12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的同时进行减免备案。
安徽残保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安徽残保金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
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在征收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一、征收标准
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征收减免
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于6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减免或者缓缴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以及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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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伤残标准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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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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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减免
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于6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减免或者缓缴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以及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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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根据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30条的规定:受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前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医疗规定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二、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河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度郑州市职工平均工资4148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每人每月172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每人每月138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不低于每人每月1037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往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5元在其他地区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0元。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3000元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0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伤残津贴
如果工伤职工决定退出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3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16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度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41480元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2960元。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为了生活方便或重新就业的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这项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对这种标准作出规定,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工伤保险条例》中辅助器具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应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项目
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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