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离婚需要报告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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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事业编制离婚需要报告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事业编制离婚需要报告吗?

一、事业编制离婚需要报告吗?

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要离婚的,一般不需要报告,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即可: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就解除婚姻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夫妻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四)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事业编制离婚需要报告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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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申请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民族:
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份。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仲裁申请书》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之一,用于明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等。被申请人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的,也应当填写《仲裁申请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清楚。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不符则需提供曾用名或其他证明;联系地址,应是明确具体的通讯方式;联系电话应当清楚。申请人应当是直接关系人。在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等案件中,劳动者本人已死亡,具备主张权利主体资格的遗嘱继承人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不全的,应当通知其他共同申请人参加仲裁。必要时需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参照样本中被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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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区别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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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编制不能往全额编制调吗
[律师回复] 差额可以调入全额,前提是接收单位有空编、愿意接收,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同意调动。
差额事业编制,是相对全额事业编制来讲的。按照财政供给模式,事业编制分为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编制。编制不能混用,指的是全额编制事业单位中,不能有差额事业编制,反之亦然。
编制这是对单位来说的,并不针对个人,并不是说使用差额编制的事业人员,就不能调整到全额事业单位任职或者工作。比如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就是差额事业编制,但这些医院里面的公职人员,如果想转行业,完全可以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甚至党政机关任职。
如果单位、岗位发生变化,其编制使用情况、编制性质同样也会发生变化。
比如全额事业人员调整到差额单位,其编制就成为差额的,甚至成为超编人员、暂时性非在编人员,和其原来的编制性质和编制使用情况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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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有编制能随时辞职吗
事业编不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在编的员工在向本单位提出了书面辞职申请后,相关部门也是会在收到辞职信的三个月内进行批复,如果所在单位已经同意辞职申请后当事人需要办理档案托管以及社保转移等手续,同时在编员工和相关部门也是会将聘用合同进行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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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什么是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律师回复] 清理各项收支。对照预算。要具体分析到支出的“节”级科目、收入完成情况分析。要具体分析到收入的明细项目,要与预算:1。财政部门收到单位的决算草案(决算报表及决算说明书)后,按规定的要求。7、编写决算说明书。5。清理检查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及资产的运行质量(按有关规定做好这项工作);清理检查各项往来款的情况及使用质量。3、与有关部门核对好各项基本数字及进一步审查各项开支标准、真实、准确地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决算报表,决算的批复。在做好以上的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认真、详细编写决算说明书。决算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1,将本年度的支出、预算编审班子考核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4,尽可能清理净化、决算前的准备。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编审班子的统一安排下,应做好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清理资产与负债、决算的批复,在预算执行的最后环节,要把好增收节支关,将尽可能实现的收入完全列入本年度,加以压缩。也就是说,单位预算完成概况。包括预算收支的完成情况,要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对比,工作范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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