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增资的股东是不是可以分配利润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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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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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反对增资的股东是不是可以分配利润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反对增资的股东是不是可以分配利润

一、反对增资的股东是不是可以分配利润

反对增资的股东是可以分配利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资的决议通过后,便对所有股东发生效力。但是股东可以不追加出资。公司增资需要特别表决才能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二、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基本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是如何认定的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

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之规定被认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在代持关系得以确认的情况下,隐名股东在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

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反对增资的股东是不是可以分配利润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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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增资的股东是否可以分配利润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反对增资的股东是否可以分配利润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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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东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算抽逃出资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东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公司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抽逃出资。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但该分红权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公司实际上确实存在利润的。本案中,A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任何利润,股东通过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时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当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出于各种目的,公司、股东往往以各种形式抽逃出资,这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将会引起不必要的诉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股东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是抽逃出资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公司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抽逃出资。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但该分红权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公司实际上确实存在利润的。本案中,A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任何利润,股东通过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时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当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出于各种目的,公司、股东往往以各种形式抽逃出资,这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将会引起不必要的诉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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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增资可否成为利润?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股东可以增加投入,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增资可以变为未分配利润留存。股东增资要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然后办理增资手续。股东增资可以用货币,不动产或者知识产权等方式,增资完成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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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阿姨发现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了,很需要用钱的情况下,就把钱给投资进去了,给占据一定股份了,现在能够有利润的,需要分配的,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怎么算?
[律师回复] 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要盈利,赚取利润,公司的利润是一段时间内,公司的一些经营产品给公司带来的收益,公司的利润一般是公司收入减去公司的成本,剩下的利润,因此在计算公司的利润的时候需要把所花费的成本减去,同时利润还需要缴纳税费。
  
一、公司利润计算怎么算
  1、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按一定比例向地方政府税务机关计缴的所得税和费用。
  利润也称净利润或净收益。从狭义的收入、费用来讲,利润包括收入和费用的差额,以及其他直接计入损益的利得、损失。从广义的收入、费用来讲,利润是收入和费用的差额。利润按其形成过程,分为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税前利润也称利润总额;税前利润减去所得税费用,即为税后利润,也称净利润。
公司利润计算怎么算?公司利润分配原则有哪些?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得利。
  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3、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或损失):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公司利润的影响因素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的单位变动成本
  
3、产品的销售量
  
4、产品的固定成本
  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引起企业利润的变动,甚至会使一个企业由盈变亏,也会使一个企业扭亏为盈。那么,如何知道影响企业利润的关键因素?企业决策者如何在激烈变动的外部境下做出正确决策,借助敏感性分析,企业管理者可以对此类问题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 ??
三、公司的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是企业的生产总值同生产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用公式表示:
  经济效益=生产总值/生产成本
  企业利润是指生产总值超过生产成本的差额,用公式表示:
  利润=生产总值-生产成本
  企业利润的增加(或降低)是否意味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或降低),必须具体分析:
  1、在生产成本(即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的增加(降低)意味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且二者的增幅幅度(下降幅度)是一致的。
  2、若利润总量不变,生产成本增加(降低)则意味着经济效益降低(或提高)降幅幅度(提高)一致。
  3、若成本与利润同幅增加(降低),则经济效益不变。
  4、成本增加幅度(或降低幅度)超过利润的增加幅度,则经济效益下降(提高)。
  由此可见,企业利润的增加(降低),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降低)。
  
四、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2、资本保全原则
  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及其合同契约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免产生财务危机,危及企业生存。此外,企业在与债权人签订某些长期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其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核方能执行。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利益机制是制约机制的核心,而利润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兼顾,并尽可能地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在企业获得稳定增长的利润后,应增加利润分配的数额或百分比。同时,由于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除依法必须留用的利润外,企业仍可以处于长远发展的考虑,合理留用利润。在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处理上,企业应贯彻积累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比例,使利润分配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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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润分配的正确顺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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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怎么分配利润?
股份公司股东的利润分配标准是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来分配。股东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成员,对于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分红时一般是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作为标准的,持股比例越高,获得分红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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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单方增资股权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公司的股东根据出资数额不同,其享有的股权比例不同。一般情况我们认为大股东即是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可以分成下面三种: 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而股东如何成为大股东,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在出资时达到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在公司设立后通过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变成大股东; 第二种:通过增资扩股认购股权的方式,扩大所持有的股权变成大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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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计提股东是哪部分利润?
未分配利润计提股东的利润为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净利润是可以由公司企业自主分配的,只要对这种利润才可以计提股东,并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利润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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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按期分配利润给股东,股东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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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不分配给股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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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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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大股东的增资股权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公司的股东根据出资数额不同,其享有的股权比例不同。一般情况我们认为大股东即是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可以分成下面三种: 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而股东如何成为大股东,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在出资时达到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在公司设立后通过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变成大股东; 第二种:通过增资扩股认购股权的方式,扩大所持有的股权变成大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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