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外地就医如何回老家报销
在外地就医回老家报销的方式为:携带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备案需携带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服务台办理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江苏农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农村合作医疗如何异地报销
临时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就医,参保人员必须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就医,必须到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长期异地居住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
报销提供材料: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出院小结等所需资料,到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报销。委托他人报销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仍按照参保地的医保规定执行。
报销方法。有关医疗服务设施、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等,按照本地医保报销比例及办法。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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