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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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作废重新签订需要双方约定事项订立一个新的合同。在第二份合同签订后,两份合同中约定不一致的地方,视为对第一份合同的修改,以第二份书面合同为准,前一份合同中的约定自然无效。若是依旧不知道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怎么处理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怎么处理

一、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怎么处理

合同重新签订的,可以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即可。如果变更的范围比较大,此时双方当事人则可以协商解除原合同,就约定事项订立一个新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2、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三、签订合同时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民法典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自愿原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自愿原则就越来越显得重要了。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在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5、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公平原则作为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称为后合同义务。

合同作废重新签订需要双方约定事项订立一个新的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旧合同的处理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共同见证下销毁旧合同,或者加盖作废章。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怎么处理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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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该怎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总之,应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的名称,住址等发生变化,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需更改的劳动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重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且有劳动局的公证盖章,这样的才生效,如须修改时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以附页的形式签署再到劳动局公证盖章才有效.也就是说只要一经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不同意修改公司拿劳动者没一点办法,如果辞退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进行赔偿.(只要不在劳动法规定的不允许辞退范围内,公司只要进行赔偿,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这样合法)
有些公司改劳动合同只是为了在以后处理劳动纠纷时能让自己更有利,比如把劳动者的工资调低,那以后赔偿时就按签订的工资赔.不过公司为了不让员工有太大的反弹,实际工资应该不会按合同这样调了.
当然是依
第一份合同追讨,
第二份合同只要劳动者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
再补充一点,只要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就算签了在劳动仲裁时你一样会赢,因为劳动局不会承认你们私下签字的任何协议!这点对劳动者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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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怎么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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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重新签订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重新签订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原合同约定条款进行修改。一般采取两种方式:
1、如果对原合同主要条款变更较大,就需要解除原合同,重新订立新的合同。
2、签署补充协议。 如果对原合同内容变动不大,可以采取补充协议方式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其法律效力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变更或者修改合同,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需要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

二,需要双方当事人就修改事项协商一致。

三,如果是重新签署合同,原合同内容不变,只是将需要修改的条款改正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就可以。

四,如果是签署补充协议,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

五,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
总之,合同重新签订涉及到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才可以,否则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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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换物业了,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小区换物业了,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筹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1、筹备:需要征集5(人数和专有面积均须超过)以上的业主签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2、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协助:根据《物权法》和《市物业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提供筹备协助。
3、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4-10名业主代表和一位开发商代表。需要注意:业主代表至少应有8名以上,才能保证不被瓦解;筹备组长应要求由公益律师担任,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小区业委会主任等均无力承担相应责任。
4、筹备工作:包括起草《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准备业主大会会议方案等。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指导意见和指导文件均不具备强制力;《规约》和《规则》要尽可能保证将来能顺利开展工作,政府的示范文本不可照搬;此阶段应尽可能扩大宣传面,让业主们都了解到进展情况;要习惯于把开会过程录像,每次筹备会议都要有签到和决议签字,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往来,关键问题都要有书面文件备存,要求对方签字盖章。每一个筹备步骤都要让筹备组长签字,签字文件至少2份以上,其中一份要保存在为可信的业主代表手里。
5、组织投票:应尽可能多地收集表决票,至少在65以上,才能确保筹备成功。
6、公示及备案:只要文件齐全,当时即可完成备案。
第二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解除现有物业公司业主大会通过
如果业主需要更换物业公司,开业主大会,由业主集体商定或书面表决来决定。解聘或选聘物业公司需经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
第三步:选新的物业公司解决业主问题
在召开解聘原物业公司后,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新选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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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如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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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贷款展期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反担保亦可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情况明确即可.承诺方式.
/f。反担保操作亦如此;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b
i
du、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向债权人承诺“已知晓并同意在原担保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保证期限”等,应当与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考虑到合同签署的成本较大、币种,保证人如果未书面同意,以本担保为限,只在原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则反担保的保证责任不会因本担保的变更而扩大其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可以按照原来的担保合同,若本担保发生变更。”借款人申请借款展期。也可选择问题律师,重新拟定: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采取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因此,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建议(可选取任一种方式)。2。重新签署反担保合同的操作亦如此,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但是需要解除原担保合同(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重新签署的方式,是建立在既存的本担保的基础之上的一种担保,出借人如果同意为借款人展期且仍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的因此如果本担保发生变化,已承诺书的形式,拟一补充协议。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则反担保也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可以采取承诺的方式。3,在原有担保合同除担保日期外不变的情况下、价款,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并未实际履行的,是对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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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律师回复]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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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作废重新签合同声明怎么写?
原合同作废重新签合同声明首先需要写明双方的相关信息,然后写明解除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解除合同后需要承担的后果以及双方的责任等问题,说明双方相关的权利义务的期限,并且说明重签对象的具体信息以及内容,并且最后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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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签订购房合同后,追加首付,需要在重新签订一次合同么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至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选择退房一般都会涉及违约金,下面再谈谈有关违约金的问题:  
1、退房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退房违约金的程序  
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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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后,追加首付,需要在重新签订一次合同么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至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选择退房一般都会涉及违约金,下面再谈谈有关违约金的问题:  
1、退房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退房违约金的程序  
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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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
已签订的合同的作废必须是存在着无效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一方存在着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到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情况下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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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驾驶报废套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了该如何重新获得
[律师回复] 驾驶套牌报废车被扣,违法未处理换不了证,不处理掉违法行为无法重考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条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记录,车辆管理所不予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二、根据《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第一节初次申领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属于申请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六项、
第七项情形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审核超过有效期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申请人属于自学直考的,可以一并审核申请签注学车专用标识的材料。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符合规定;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至
第八项规定的情形;属于申请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核查确认申请人具有曾经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和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记录;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收存相关资料;
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在每次考试预约前进行核查,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最终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具有不符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考试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出具《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决定书》。
(二)受理岗受理科目一考试预约申请,录入考试预约信息,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可以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核查培训情况。
(三)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确定《学习驾驶证明》编号,并制作、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四)受理岗受理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预约申请,审核申请考试的时限和考试的次数,录入考试预约信息,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可以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核查培训情况;申请人属于自学直考的,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核查申请人领取学车专用标识的记录。
(五)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六)受理岗复核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资料;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当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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