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停工损失如何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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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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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等等。关于建设工程停工损失如何承担,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如何承担

一、建设工程停工损失如何承担

建筑工程停工损失由谁承担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

对于停工损失认定和责任承担问题,法院或仲裁机构首先查明停工原因,确定承担主体,其次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确定损失范围与数额,数额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承包人申请,启动造价鉴定。建筑工程停工损失的内容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等。对当事人而言,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停工损失,应当举证证明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工程停工期间实际支付了建筑工人工资、机械设备租赁费等款项,工程停工与经济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二、建设工程遇到中途停工怎么办?

1、协商解决: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协商解决停工损失问题,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调整工程款支付方式等。

2、仲裁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停工损失问题,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

3、诉讼解决:如果仲裁机构无法解决停工损失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定责任方并给出赔偿方案。

三、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停工损失有哪些

第一,如果是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停工,那么发包人就要赔偿承包人因此而受到的停工损失,主要包括: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的费用、运至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的保管费用、施工机具租赁费用、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工资、承包人为复工所需的准备费用等,如果停工时间较长,可能还包括已运至现场材料的损耗费用(如因停工超过质保期的材料、在现场堆放过久合理损耗的材料等)。

第二,如果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那么承包人就要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的费用、运至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的保管费用(仅限材料和设备为甲供的情况)、施工机具租赁费用(仅限施工机具甲供的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等,如果停工时间较长,并且有甲供材的情况下,可能还包括已运至现场材料的损耗费用(如因停工超过质保期的材料、在现场堆放过久合理损耗的材料等)。

实践中,因为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可能会导致在建工程被迫停工。然而,一旦停工随着而来的就是一系列损失。对于损失的认定和承担,首先要明确停工原因,确定损失的承担主体,然后再确定该主体应承担的停工损失有哪些。具体,建设工程停工损失如何承担?上文已经就该问题做出了介绍。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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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谁来承担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等等。关于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谁来承担,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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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停工由谁承担损失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等等。关于建筑工程停工由谁承担损失,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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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过失损坏通信设施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过失损坏通信设施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刑法本条规定中,实际上包含了两个罪名:一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一是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在本期案例中,这两个罪名都有所涉及,以过失犯罪为主。
所谓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方法多种多样,既包括拆卸或毁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重要机件,砸毁机器设备,偷割电线,截断电缆,挖走电线杆等行为,也包括利用技术手段和设备非法使用“伪基站”向周边市民发送宣传或诈骗信息、非法占用频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等行为。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否则不构成犯罪。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邹世语:本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它是对1979年《刑法》过失破坏通讯设备罪的扩大。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视、电信的设备。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仅有过失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的,则不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这也是本罪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根本原因。
因此,有无后果,后果是否严重,是衡量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标志。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既非出于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则不构成犯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
依本条第2款规定,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行为在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本法以情节轻重为标准,将该罪的法定刑分为两个量刑档次。
第一量刑档次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基本量刑档次。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之一的,则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基本量刑档次内给犯罪行为人裁量刑罚。
本罪
第二个量刑档次是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在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应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则应考察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各种事实情况予以综合认定,切不可只凭一个方面的情况单独认定。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些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2)行为人犯罪前的一贯表现;
(3)行为人的罪过形式(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4)犯罪客观方面的情节,如犯罪所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方法和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等;
(5)行为人犯罪后的态度等。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界限
两罪侵犯的对象都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在客观方面也都实施了破坏行为,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但两者之间有明显区别:
(1)主观罪过形式不同。破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是出自故意;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过失。
(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并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才成立犯罪,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就可成立犯罪。
(3)破坏电力设备罪有既遂与未遂之分;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不存在既遂与未遂问题。
(二)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安全;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因此,电力部门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损坏电力设备的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由于电力部门职工这一特殊犯罪主体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业务过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应以特别法条即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而不能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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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停工损失由谁承担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等等。关于建筑工程停工损失由谁承担,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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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如何量刑问题解答如下,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
依本条第2款规定,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行为在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本法以情节轻重为标准,将该罪的法定刑分为两个量刑档次。
第一量刑档次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基本量刑档次。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之一的,则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基本量刑档次内给犯罪行为人裁量刑罚。
本罪
第二个量刑档次是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在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应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则应考察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各种事实情况予以综合认定,切不可只凭一个方面的情况单独认定。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些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2)行为人犯罪前的一贯表现;
(3)行为人的罪过形式(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4)犯罪客观方面的情节,如犯罪所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方法和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等;
(5)行为人犯罪后的态度等。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界限
两罪侵犯的对象都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在客观方面也都实施了破坏行为,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但两者之间有明显区别:
(1)主观罪过形式不同。破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是出自故意;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过失。
(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并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才成立犯罪,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就可成立犯罪。
(3)破坏电力设备罪有既遂与未遂之分;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不存在既遂与未遂问题。
(二)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安全;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因此,电力部门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损坏电力设备的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由于电力部门职工这一特殊犯罪主体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业务过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应以特别法条即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而不能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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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租损失哪个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一房二租损失哪个承担问题解答如下, 在一房二租中,因为最终只能安排一个人住进去,所以一般没法搬进去的人就会遭受损失,损失包括租金损失等。虽然说租客没法入住是因为有另一个人进去住了,但是实际上主要原因是在房东身上,于是有人认为因为一房二租造成的损失应该找房东负责。实际中,一房二租一般是因为房东的错误造成的,如果在其中真造成什么损失的话,那么租客找房东负责就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虽然房东对损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也并不是因为一房二租造成的什么损失都可以要求房东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合理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要赔
因一房二租造成的合理损失及直接可预见的损失,房东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因租房所产生的出行费、工本费,甚至利息等。
关于合理损失以及可预见损失,要求房东赔偿一般是没问题的,如果房东对此有所反驳的,建议可以及时收集足够的相关证据向。
2、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损失不能赔
跟上面的情况相反,因一房二租而产生的其他不可直接确定的或不可预见的损失,那就不应由房东承担。例如,因房东一房二租的合同,致使不能与其他房东签订合适的房屋租赁合同而遭受的损失,就不应该由房东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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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因停工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等等。关于建筑工程因停工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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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损坏电力设施过失应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损坏电力设施过失怎么处罚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罪量刑的适当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行为在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律法以情节轻重为标准,将该罪的法定刑分为两个量刑档次。
第一量刑档次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基本量刑档次。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之一的,则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基本量刑档次内给犯罪行为人裁量刑罚。
该罪
第二个量刑档次是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在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应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则应考察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各种事实情况予以综合认定,切不可只凭一个方面的情况单独认定。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些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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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为人的罪过形式(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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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罪过形式不同。破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是出自故意;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过失。
(二)客观方面不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并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才成立犯罪,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就可成立犯罪。
(三)破坏电力设备罪有既遂与未遂之分;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不存在既遂与未遂问题。
三、该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安全;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因此,电力部门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损坏电力设备的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由于电力部门职工这一特殊犯罪主体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业务过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应以特别法条即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而不能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罚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第8项的规定,破坏交通设备的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区分破坏交通设施罪与上述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否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如果破坏行为已经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从而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应以本罪论处;如果破坏行为只是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但尚未达到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严重程度,则属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违法行为。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三、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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