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下一方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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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同居关系下一方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一般是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格外有约定。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不存在婚姻关系这一事实基础,对其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同居者之间的财产相对独立,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一方的工资属于一方所有。
同居关系下一方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一、同居关系下一方的工资共同财产

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不存在婚姻关系这一事实基础,对其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同居者之间的财产相对独立,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一方的工资属于一方所有。

男女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男女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同居期间各自名下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因为共同生活支出所欠下的债务,或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经营行为产生的债务,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债务债务。

二、同居关系析产处理方式

同居关系析产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就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若当事人长期同居生活的事实被认定,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后的析产问题,存在以下情形:

1、无效、可撤销婚姻引起的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1051、1052、1053条规定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与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在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前的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财产分割或育有子女抚养问题属于同居关系纠纷

2、离婚后再共同生活引起的同居关系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不离家,可能是一时冲动离婚后选择再次共同生活但未再办理婚姻登记,也可能一开始便是为了政策而办理的所谓“假离婚”(注意,假离婚只是当事人心中的情感称谓,领了离婚证就是真离婚)。

不管怎样,离婚后再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不同于离婚前的婚姻关系,其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亦不完全适用婚姻夫妻共同财产

3、未婚同居关系

一般是以感情基础为前提,在结婚前或订婚后(或有环节),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他们的同居不涉及他人的婚姻。在此期间引发的纠纷属于同居关系纠纷。

本文讨论的是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者管理所得的财产。同居关系毕竟区别于婚姻关系,同居中的共有财产也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为个人单方继承、赠与的财产或是个人所得、管理的工资收入或一方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形下等均属于个人财产,不在此分割范围内。因此,就以上情形的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无约定,根据当事人长期同居的生活事实,能够认定各自财产份额的按各自占有的份额分割;如同居期间财产已经混同,无法区分份额的情况下,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三、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其本身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内容,而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有相应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定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由此可见,法律倡导有结婚意愿的男女通过办理结婚登记的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虽然男女双方同居是当事人的自主选择,但法律对该种行为并未制定特殊的保护制度,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则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之间的扶养、继承等身份权利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法律仅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予以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关系下一方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通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因为同居关系并非是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关系,这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很容易引起纠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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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下的财产继承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可以继承其财产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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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经营的收益;协议不成时,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据此,男女没有经过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从现行法律,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人民应根据照顾无过错
第三方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仅仅是一种事实、使用、法规。因此。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可见,人民不予受理。提醒注意的是、奖金,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当事人后,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主要包括,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根据婚姻法
第十二条规定,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不属于共同财产,作为一种民事行为;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从理论上讲,已经司空见惯。由上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如双方没有婚姻法
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人民应当受理”,笔者建议,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实际上,男女双方因关系不和到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意义上的同居,都不属于共有财产、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
(1)工资,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还应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足为奇,切实保护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二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我国婚姻法
第三条明确规定;
(3)知识产权的收益。非婚同居比较复杂、处分,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而要进行特殊处理,为了惩罚“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者”,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是不受理的,构成重婚的,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不能完全与处理双方无配偶同居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一样、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应当受理二
第一条明确规定,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
(2)从事生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者”,在分割此类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时当今社会
你好!最近我想要跟我的女朋友解除关系,我们已经同居了几年了,所以想咨询一下有关同居关系解除时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经营的收益;协议不成时,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据此,男女没有经过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从现行法律,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仅仅是一种事实、使用、法规。因此。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可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提醒注意的是、奖金,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起诉后,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主要包括,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不属于共同财产,作为一种民事行为;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从理论上讲,已经司空见惯。由上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笔者建议,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实际上,男女双方因关系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意义上的同居,都不属于共有财产、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
(1)工资,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还应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足为奇,切实保护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3)知识产权的收益。非婚同居比较复杂、处分,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而要进行特殊处理,为了惩罚“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者”,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法院是不受理的,构成重婚的,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不能完全与处理双方无配偶同居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一样、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法院应当受理?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
(2)从事生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者”,法院在分割此类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时当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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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下财产如何继承
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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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也就是说分居之后男方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怎样才能证明分居
1、分床不分房在分床不分房的情况下,如果你已经想好了要离婚的话,那就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分居证明书或者是分居协议书,上面要有双方的亲笔签字。如果没有写分居协议书,那就最好是口头有所承诺,自然在法律上的时候,必须对方承认才可以。这个在法律上,如果对方不承认,则很难取证。
2、分房有租赁合同感情不和的时候,一方离开家,在其他地方租住房子或者是在亲戚那里借住。若是第一种情况下的话,那在法律面前直接提供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就可以,再找房东做人证。如果是在亲戚家住的话,那自然借住的亲戚家人,就是证人,可以找他们帮助提供证据,证明你处在分居的状态中。
3、书信、电子邮件来往分居后,法律在取证的时候,不仅仅只是看一方面的证据,而是需要多方面的证据的。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你和对方有来往的书信或者是电子邮件的话,一定要把这些内容保存好,在取证的时候,法律会从书信来往的内容而得知你们感情不好,得知夫妻属于分居的状态。
4、人证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你们身边的人一定人了解到你们具体的婚姻状态,例如,共同认识的朋友,或者是共同的亲戚。在你们办理婚姻,需要证明分居状态的时候,就需要这些证人来证明。只是,在法律取证的时候,证人的部分言语法律仍不会全部采信,因此,证人需要多找几个来证明你们夫妻分居的状态。
5、发分居证明如果你想以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话,那就需要给对方发一份分居证明材料,里面写清楚,你们现在的状态是分居。这些书面的分居文书最好是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这样你就可以保留寄送的凭证,在法律需要取证的时候,你发件的时间就是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在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分居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即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还是要拿出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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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
同居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2、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关于同居关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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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关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共有财产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具体来说:
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合伙企业的盈亏对内都是按照当初出资的份额来享受或承担。
2、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按照份额占一半以上人的意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3、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共有财产的权利,但优先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就丧失这个权利。

2)共同共有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如房屋、家具、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等。对这些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
二、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分居后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长期分居所得,分居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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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共同债务怎样处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同居关系共同债务怎样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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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也就是说分居之后男方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怎样才能证明分居
1、分床不分房在分床不分房的情况下,如果你已经想好了要离婚的话,那就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分居证明书或者是分居协议书,上面要有双方的亲笔签字。如果没有写分居协议书,那就最好是口头有所承诺,自然在法律上的时候,必须对方承认才可以。这个在法律上,如果对方不承认,则很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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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书信、电子邮件来往分居后,法律在取证的时候,不仅仅只是看一方面的证据,而是需要多方面的证据的。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你和对方有来往的书信或者是电子邮件的话,一定要把这些内容保存好,在取证的时候,法律会从书信来往的内容而得知你们感情不好,得知夫妻属于分居的状态。
4、人证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你们身边的人一定人了解到你们具体的婚姻状态,例如,共同认识的朋友,或者是共同的亲戚。在你们办理婚姻,需要证明分居状态的时候,就需要这些证人来证明。只是,在法律取证的时候,证人的部分言语法律仍不会全部采信,因此,证人需要多找几个来证明你们夫妻分居的状态。
5、发分居证明如果你想以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话,那就需要给对方发一份分居证明材料,里面写清楚,你们现在的状态是分居。这些书面的分居文书最好是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这样你就可以保留寄送的凭证,在法律需要取证的时候,你发件的时间就是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在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分居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即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还是要拿出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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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什么?
[律师回复]
一、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了内容方面之外,作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什么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一)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二)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酌定判决;
(三)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四)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五)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六)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离婚后又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属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虽说在两人感情好时,这么做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与可能会因为权益不清而导致的尴尬和伤害相比较,两个人理智地进行约定还是值得的。
离婚后又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属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虽说在两人感情好时,这么做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与可能会因为权益不清而导致的尴尬和伤害相比较,两个人理智地进行约定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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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同居关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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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同居共同财产分配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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