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起诉地点应在哪里?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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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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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违约起诉地点应在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根据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合同类型的纠纷,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管辖权的。合同违约起诉地点应在哪里,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合同违约起诉地点应在哪里?

一、合同违约起诉地点应在哪里?

合同违约起诉地点应在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二、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违约责任条款主要围绕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损害赔偿范围三个方面来拟制。具体内容需要结合合同的目的、条件和其他情况确定。

1、违约情形和责任承担方式

具体的情形需要根据双方具体约定内容来拟定,对于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违约起诉地点应在哪里,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合同违约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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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处理地点在哪里?
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只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的;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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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之前问我违约金的起止算点是多少,我当时没有回答上来。所以含糊其辞,就想了解一下这个问题的相关解答。
[律师回复] 逾期交付定作物,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再是赔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
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而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这段时间利益应归于义务人。
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适用法定违约金,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逾期交货的,再如,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当事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责任,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否承担、如何承担由此确定,《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每逾期一天,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
期间一般很短,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供方不能交货的,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此时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不再是违约责任,而是法定的迟延履行责任。
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包括赔付违约金,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 相关法律知识: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不应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一旦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生效裁决,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至于一些判决书中给当事人指定的履行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已不再是违约的行为,由此可见,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以酬金计算的,属于提示、敦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宽限期,其应承担的不再是违约责任,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
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一般来讲,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
以上就是对违约金的起止算点问题的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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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种类根据合同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可以作不同的分类。结合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我国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类。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并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与默示的区别在于违约的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明确表达自己不再履行合同的意愿。
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
3、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准许。但如对方当事人对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应当驳回。
二、违约责任的特点是什么
1、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一方面合同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债务是因,责任是果,无债务则无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现。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长的责任,因此如果当事人违反的是其他法律义务,则应承担其他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因为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也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对合同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即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害。
4、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具有一定强制性,但仍有一定任意性,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如违约金、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等。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二种,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之一种,是民事财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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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处理地点在哪里?
目前,在车辆发生违章的时候,一般交由交警大队来进行处理。车主在遇到交通违章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的驾驶证去交警大队接受法律裁决。罚款可以去银行的自助缴费机缴纳也可以在网上自行缴纳。如果还有扣分的车主,需要先去交警队进行确认之后再去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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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种类根据合同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可以作不同的分类。结合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我国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类。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并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与默示的区别在于违约的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明确表达自己不再履行合同的意愿。
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
3、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准许。但如对方当事人对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应当驳回。
二、违约责任的特点是什么
1、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一方面合同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债务是因,责任是果,无债务则无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现。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长的责任,因此如果当事人违反的是其他法律义务,则应承担其他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因为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也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对合同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即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害。
4、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具有一定强制性,但仍有一定任意性,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如违约金、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等。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二种,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之一种,是民事财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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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了合同,但现在公司说我违约了,要我负责任,我想知道一般违约责任有哪些特点,求越详细越好。
[律师回复] 关于违约责任有哪些特点,具体如下:
一、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二、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对相对方承担的责任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是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首先,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
  
其次,违约责任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为条件。
  
四、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其
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
  其
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五、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
  
六、违约责任有一定的选择性。
  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比如说违约人违反约定没有完成合同义务,相对人可以在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中选择一项要求违约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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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章受理点在哪里
机动车的违章受理是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进行这个违章情况的处理的,也是可以直接通过这个手机网上受理的。所以说想要处理机动车违章的情况是有很多的渠道的,这个时候提前了解清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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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房产证违约金万分之零点一合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产证违约金万分之零点一合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关于逾期交房,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
2、如果逾期交房,首要的依据就是双方直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
3、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4、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扩展资料:法定与约定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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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违章处理点是在哪里?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天津市违章处理点是在哪里,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流程是怎么样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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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想了解一下合同违约金的特点都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样的,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约时普遍采用的一种制约违约行为的责任方式。
  它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
一、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反合同的一揽子违约金,也可以仅就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不完全履行等约定单项违 约金。
  第
二、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定的。它使对损失的补偿变得简便迅速,是守约方寻求弥补损失的捷径。一旦有违约,不必具体计算损害范围即可要求支付,避免了采用赔偿损失的方式在适用中遇到的举证和计算损失数额的困难,节省了费用,还可避免诉讼程序的拖延。
  第
三、违约金的适用不完全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也不以损失大小为绝对的支付标准。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是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都应当支付违约金。只是明显不合理的或过分高于损失的,依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减少。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支付与损失大小既不要求完全一致,同时也不宜过分悬殊。
  第
四、支付违约金不等于可以替代合同履行。如果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除非是专门对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
有个老客户,平时生意来往也比较多。但是这个客户有个坏毛病,就是迟迟不给打货款,我们合同签的明明是收到货后立即打款的,但他非得拖上一个多月。请问我这样可以算他违约吧,违约金起算点是多少呢?
[律师回复] 逾期付款违约金起算点应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生效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否承担、如何承担由此确定,当事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包括赔付违约金。此时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不再是违约责任,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已不再是违约的行为,而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其应承担的不再是违约责任,而是法定的迟延履行责任,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再是赔付违约金,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至于一些判决书中给当事人指定的履行期,期间一般很短,属于提示、敦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宽限期,这段时间利益应归于义务人,不应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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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泉州违章处理地点是哪里
在泉州违章的处理地点是当地的车管所或者是交警队,而且,现在处理违章的方式非常的便捷,驾驶员完全可以在网上查询违章记录,除一次性扣满12分这种重大违法行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在网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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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签合同时看到万分之零点一违约金,但是我不知道这违约金是多少怎么算的,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万分之零点一违约金是多少怎么算呢?
[律师回复]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仅根据约定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标的一万元的违约金为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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