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诈骗罪未遂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1)社会危害性较大
如以贩卖毒品的手段进行诈骗,实践中的类似犯罪往往因诈骗不成而引发其他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所以这类诈骗未遂的情节是严重的;又如惯犯或流窜作案等危害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情形。
(2)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
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之一,因此将此项列为诈骗未遂应追究的情形,是完全必要的,因为这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如不及时打击,将会导致下一个诈骗案的发生。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未遂虽未造成实际的财物损失,但也极有可能导致损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的后果,这种情形并不能因为没有造成财物损失就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应根据造成的被害人的人身损害程度,对其予以定罪量刑,应列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1、诈骗罪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2、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三、诈骗案件已经审结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1、诈骗案件已经审结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份迟延,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的启动主体附带民事诉讼的启动主体分三类:
(1)一是被害人本人;
(2)二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三是人民检察院,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赔偿责任主体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4)共同犯罪人。
4、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的几种情形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5、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诈骗未遂也即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但由于主观之外的原因导致诈骗没有呈现既遂的状态。如果实施诈骗行为之后,主动停止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则属于诈骗中止。对诈骗罪未遂判多久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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