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不还钱一般不算诈骗。
借钱仅仅是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尚未涉及刑事问题。不过,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诈骗: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行为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2.行为人往往通过虚构事实、隐瞒事实取得受害人信任,诈骗行为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己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3.诈骗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表现为肆意挥霍,不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比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首先看双方有没有约定管辖,有有效约定管辖的,在约定管辖法院起诉即可。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原告住所地(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俗话说,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所有诉讼的前提都是要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你所主张的客观事实,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说服法官支持我们的请求。
(1)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证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证据:电话录音、短信、录像等证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约定、还款方式等。
(3)完成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银行转账、电子汇款、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记录等,以现金支付的,需要有收据等证据予以证明。
(4)其他与借款有关的证据:例如有约定保证人、抵押、质押等担保相关的证据。
借款人写借条不还是否叫诈骗?通常情况下是不属于诈骗的,毕竟这多数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对方真的到期不还钱的话,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事先了解清楚应该去哪里起诉对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要是你对此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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