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后可以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报警记录、验伤的报告以及证人证言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一方有重婚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该如何界定财产
离婚时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以下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四)婚姻存续期间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应该如何补办离婚证
应该按照如下流程补办离婚证:
1、提出申请。即当事人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补办;
2、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审查。确认符合补办条件的,依法准予补办,并补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被家暴后该如何离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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