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会不会可以仲裁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60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会不会可以仲裁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会不会可以仲裁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会不会可以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房屋租赁订金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租隔断房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租隔断房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没有明确告知承租人房屋是属于隔断房,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想要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二、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即可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当出现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合同解除法定的条件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会不会可以仲裁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6.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会不会可以仲裁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0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1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 房屋租赁税怎么个交法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出租人缴纳。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各位律师好,我叔叔的儿子因为房屋的租赁发生了纠纷,因为想要咨询律师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仲裁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   
(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   
(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   
(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   
(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   
(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   
(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8)超过诉讼时效的。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   
(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   
(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   
(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   
(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②案由;
③案情;
④证据;
⑤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结束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负,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如果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税所含税项的税率:1、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但这个有地区之分,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解决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解决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处理吗
1、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人民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
(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
(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
(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
(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
(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
(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的;
(8)超过诉讼时效的。
2、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
(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
(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
(5)必须是没有向。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
(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②案由;
③案情;
④证据;
⑤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已抵押房屋可以租赁吗 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吗
在外“打拼”的人一般都会涉及到租房问题,而近年来,关于租房的纠纷却经常发生,比如:租期未到,出租人为了卖房,要求承租人搬走等。那么,在法律上,出租人可否提前收回房屋呢?此外,当承租人准备回老家,但租期未到时,承租人可以转租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仲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2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安置房房屋纠纷如何仲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安置房房产纠纷处理途径包括以下几种: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提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1、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 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讼。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户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租户是不可以私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的,租户如果想要改变租赁房屋用途,这必须要通过房东的同意,另外也要看双方当初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的相关约定,如果没有关于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约定,也不建议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如果这样的话,法律上规定房东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我们家看中了一套房子想租,我想问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申请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证明确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权利义务之内容;
  
3、房屋租赁合同及委托书,证明申请人获得转租的权利;
  
4、××省军区出具的“2006保消字第10号”消防验收意见,证明租赁楼消防系统已验收;
  
5、(2006)惠城证民字第××号“公证书”,证明申请人通过公证送达方式催收租金及进一步确认消防问题等内容;
  
6、“给××市宏诚实业公司的函”,证明被申请人就租赁合同履行的有关问题致函申请人;
  
7、(2006)惠城证民字第6××号“公证书”,证明申请人对证据6“函”涉及问题之回复;
  
8、发票,证明被申请人开办的酒店在经营之中;
  
9、照片,证明被申请人的宣传横幅;
  
10、证明(××军分区出具),证明本案所涉的房屋可以对外出租经营;
  1
1、判决书两份[(2004)惠城法行初字第18号及(2005)惠中法行终字第4号],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提及的房产证并不是伪造的。
  2006年12月11日,宏诚公司向仲裁庭提交延期举证申请书,要求延期提交汉天酒店大楼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土建消防验收合格证。2007年1月9日和1月12日,宏诚公司向仲裁庭补充提交如下证据(编号为12及13):
  1
2、关于××市花岭北路西侧十三层大楼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证明本案所涉出租房屋的主体工程经消防验收合格
  1
3、建设工程竣工合格证,证明××市花边岭北路西侧十三层大楼竣工并经验收合格。
  被申请人刘××对宏诚公司的仲裁申请提出答辩及反请求:称:
  2005年6月28日,反请求人与被反请求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方(被反请求人)提供位于××市市区花边北路两侧主楼5—13层的自有房(房产证号码:粤房地证字第17705××号)供乙方(反请求人)作旅业及相关服务业之用,合同还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付款方式、费用分摊、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管辖等都作了约定,同时甲方(被反请求人)还承诺所出租房屋产权明确,土建主体消防系统由甲方负责,之后双方又于2005年7月11日签订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甲方(被反诉人)必须具备所租房屋的土建消防合格证,时间必须在本补充合同签订后40天(2005年8月21日前)办理完善,否则,因此造成乙方(反请求人)权益受损由甲方负责。两份合同生效后,反请求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所租赁的房屋按酒店的标准进行装修,并取名为汉天酒店,购置相应的设备、用具等,2005年12月,反请求人投资的汉天酒店开张营业,由于被反请求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擅自缩小酒店门前的停车场,拒绝提供其所出租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及房屋安全鉴定书、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报告书,致使反请求人经营的汉天酒店无法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更无法正常经营,多次被当地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责令停业,2006年4月23日反请求人去函被反请求人,要求被反请求人履行合同义务,在被反请求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反请求人暂缓支付房租,反请求人认为:被反请求人伪造房产证,采用欺骗的手段,骗取反请求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亦不按合同的约定,按时提供相应的证照给反请求人,已构成欺诈及违约,理应承担由此过错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民事责任,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反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反请求人依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仲裁庭驳回申请人(被反请求人)的仲裁请求并提出如下反请求:
1、因被反请求人违约,终止双方于2005年6月28日、2005年7月11日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
2、被反请求人应赔偿经济损失(含装饰、购置等)5,191,068元给反请求人。
3、被反请求人应退回房屋水电押金、房租押金合计18万元给反请求人。
4、被反请求人应支付工人遣散费32,332元给反请求人。
5、本案仲裁费用由被反请求人承担。
  刘××为支持其反请求及答辩观点向仲裁庭提交了下列证据:
  
1、居民身份证,证明反请求人的主体资格;
  
2、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关系;
  
3、补充合同,证明内容同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被反请求人的主体资格;
  
5、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证明被反请求人变更前名称为××市华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6、粤房地证字第17705××号房地产权证,证明该房产证(复印件)系伪造的;
  
7、消防业务受理回执,证明申办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省××军分区后勤部;
  
8、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复函,证明被反请求人所出租的房产系军事设施;
  
9、2006保消字第10号关于××市汉天酒店自动消防系统意见,证明内容与证据8相同;
  
10、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报条件,证明需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报告书;
  1
1、致汉天酒店负责人函,证明被反请求人出租的房产没有大楼主体消防证;
  1
2、××派出所函,证明派出所需要营业执照及消防验收合格证;
  1
3、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明汉天酒店无证经营、停止营业;希望以上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申请是什么 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会不会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