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登记一般要带离婚证的,但当事人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婚姻状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其中的无配偶,一般可通过离婚证予以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离婚结婚证要收回去吗
属于协议离婚的,结婚证一般要收回去;属于诉讼离婚的,结婚证一般不要收回去。结婚证不收回的,就是会在上面盖上本结婚证已注销的印章再返还。离婚后会颁发离婚证,原来的结婚证注销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权属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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