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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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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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公司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吗

一、公司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吗

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但公司无偿转让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的除外。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总公司转让分公司如何办

不可以转让,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公司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总公司转让分公司怎么解决

不可以转让,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公司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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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不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能不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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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股权转让能撤销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有合同法54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申请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在股杈转让实践操作过程中,股权买受方所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对于公司巳经存在的债务受让方应当全面了解公司巳存在的债务的数额、债务利率、违约责任、债务是否设定了担保、债权人有没有限制权利等情况,并对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做出评判。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买受方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对公司隐性债务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来讲,公司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公司承担。而对于受让方来讲,其所享有的实际股权收益因此会减少或大打折扣。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在股份转让协议中进行明确的约定。买受方应争取的是与股权出让方分清责任,并要求在股权正式交割前,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产生的公司所有负债,均由出让方承担。这样,在公司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清偿责任时,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买受方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3、对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的情况受让方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双方已经认可的债务状况和金额,并且约定发生债务超过双方认可的金额的,属于转让方有故意隐瞒的行为,转让方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另外,一旦发生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的行为,受让方应当在搜集相关证据后,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上述知识的学习,我们知道了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如果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并且签署过程有失公平,或者是转让方存在欺诈行为,隐瞒公司债务情况等。那么受让方可以提出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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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不可以撤销无偿转让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可不可以撤销无偿转让行为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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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股权转让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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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有合同法54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申请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在股杈转让实践操作过程中,股权买受方所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对于公司巳经存在的债务受让方应当全面了解公司巳存在的债务的数额、债务利率、违约责任、债务是否设定了担保、债权人有没有限制权利等情况,并对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做出评判。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买受方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对公司隐性债务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来讲,公司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公司承担。而对于受让方来讲,其所享有的实际股权收益因此会减少或大打折扣。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在股份转让协议中进行明确的约定。买受方应争取的是与股权出让方分清责任,并要求在股权正式交割前,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产生的公司所有负债,均由出让方承担。这样,在公司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清偿责任时,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买受方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3、对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的情况受让方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双方已经认可的债务状况和金额,并且约定发生债务超过双方认可的金额的,属于转让方有故意隐瞒的行为,转让方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另外,一旦发生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的行为,受让方应当在搜集相关证据后,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上述知识的学习,我们知道了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如果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并且签署过程有失公平,或者是转让方存在欺诈行为,隐瞒公司债务情况等。那么受让方可以提出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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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能撤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有合同法54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申请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在股杈转让实践操作过程中,股权买受方所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对于公司巳经存在的债务受让方应当全面了解公司巳存在的债务的数额、债务利率、违约责任、债务是否设定了担保、债权人有没有限制权利等情况,并对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做出评判。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买受方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对公司隐性债务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来讲,公司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公司承担。而对于受让方来讲,其所享有的实际股权收益因此会减少或大打折扣。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在股份转让协议中进行明确的约定。买受方应争取的是与股权出让方分清责任,并要求在股权正式交割前,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产生的公司所有负债,均由出让方承担。这样,在公司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清偿责任时,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买受方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3、对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的情况受让方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双方已经认可的债务状况和金额,并且约定发生债务超过双方认可的金额的,属于转让方有故意隐瞒的行为,转让方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另外,一旦发生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的行为,受让方应当在搜集相关证据后,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上述知识的学习,我们知道了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如果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并且签署过程有失公平,或者是转让方存在欺诈行为,隐瞒公司债务情况等。那么受让方可以提出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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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不是可以撤销无偿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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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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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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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撤销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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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前有让王某黯然神伤的万宝之争,后有让董小姐忧心忡忡的格力股权变局,一幕幕现实发生的“中国式合伙人”纠纷使更多人在了解股权的概念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与股权相关的法律问题。
今天就由郭若飞律师带领大家学习下“股权转让协议可撤销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并且转让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单方面撤销的。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 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撤销
2.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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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前有让王某黯然神伤的万宝之争,后有让董小姐忧心忡忡的格力股权变局,一幕幕现实发生的“中国式合伙人”纠纷使更多人在了解股权的概念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与股权相关的法律问题。
今天就由郭若飞律师带领大家学习下“股权转让协议可撤销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并且转让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单方面撤销的。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 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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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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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前有让王某黯然神伤的万宝之争,后有让董小姐忧心忡忡的格力股权变局,一幕幕现实发生的“中国式合伙人”纠纷使更多人在了解股权的概念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与股权相关的法律问题。
今天就由郭若飞律师带领大家学习下“股权转让协议可撤销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并且转让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单方面撤销的。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 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撤销
2.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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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法院可以撤销转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时下伴随万众创业的热潮,很多人选择开公司、做股东,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多种风险,其中既有商业风险也有法律风险。商业风险无法避免,法律风险却可以防范。今天我们来分享的有关公司法的问题“公司被可以转让股权吗”。 公司作为的法人,是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债务的。原则上公司被诉并不会直接影响股东的权益。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被诉时可以变更股东。 作为股东主要的责任是履行出资义务,比如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权,就是需要出资30万,如果这笔钱你已经缴付到公司并通过验资程序,那么公司对外负债就无法追责与你。相反,如果你未缴足注册资本,甚至是缴足后又以抽逃出资的形式将这笔钱全部或部分转出,无论你是否在诉讼时变更股东,债权人都可以依据法律要求你来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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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可不可以撤销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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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撤销无偿转让民事起诉状的案由怎么写呢,朋友因为一些事要了解一下,希望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 你咨询的撤销无偿转让民事起诉状怎么写呢,可查看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纠纷案由 第二部分 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由 第三部分 婚姻家庭纠纷案由 第四部分 适用特别程序案件案由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现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第一部分 合同纠纷案由
一、代位权纠纷 1.代位权纠纷
二、撤销权纠纷 2.撤销权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三、悬赏广告纠纷 3.悬赏广告纠纷
四、买卖合同纠纷 4.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招标投标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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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6.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7.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 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9.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10.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11.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12.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13.房屋拆迁合同纠纷
六、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 14.供用电合同纠纷 15.供用水合同纠纷 16.供用气合同纠纷 1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七、赠与合同纠纷 18.赠与合同纠纷 19.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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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之间借款纠纷 21.民间借贷纠纷
九、借用合同纠纷 22.借用合同纠纷
十、租赁合同纠纷 23.租赁合同纠纷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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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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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纠纷 26.定作合同纠纷 27.修理合同纠纷 28.复制合同纠纷
(1)印制合同纠纷 29.测试合同纠纷 30.检验合同纠纷 十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3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3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3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十
四、运输合同纠纷
(一)客运合同 36.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37.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1)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38.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国际铁路旅客联运合同纠纷 39.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内河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2)沿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40.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国际航空旅客联运合同纠纷
(二)货运合同纠纷 41.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2.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4.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5.管道运输合同纠纷 46.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三)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47.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十
五、技术合同纠纷 48.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49.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50.技术进口合同纠纷 51.技术出口合同纠纷 52.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53.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54.技术培训合同纠纷 55.技术中介合同纠纷 56.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 57.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纠纷 十
六、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58.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 59.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
(1)发明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2)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3)外观设计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60.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61.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 62.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63.委托创作纠纷 64.合作创作纠纷 65.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出版合同纠纷
(2)表演权许可合同纠纷
(3)作品翻译许可合同纠纷
(4)作品改编许可合同纠纷
(5)作品广播权许可合同纠纷 66.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 67.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68.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69.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 十
七、保管合同纠纷 70.保管合同纠纷 十
八、仓储合同纠纷 71.仓储合同纠纷 十
九、委托合同纠纷 72.委托合同纠纷
(1)诉讼中国合同纠纷
(2)进出口中国合同纠纷
(3)专利中国纠纷
(4)商标中国纠纷
(5)船舶中国合同纠纷
(6)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中国合同纠纷
(7)货运中国合同纠纷
(8)保险中国纠纷 二
十、行纪合同纠纷 73.行纪合同纠纷
(1)代购代销合同纠纷
(2)期货交易中国合同纠纷
(3)证券交易中国合同纠纷
(4)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二十
一、居间合同纠纷 74.居间合同纠纷 二十
二、担保合同纠纷 75.保证合同纠纷 76.抵押合同纠纷
(1)民用航空器抵押合同纠纷 77.质押合同纠纷 78.留置纠纷 79.定金合同纠纷 二十
三、典当纠纷 80.典当纠纷 二十
四、保险合同纠纷 81.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82.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83.再保险合同纠纷 84.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二十
五、海商合同纠纷 85.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86.航次租船合同纠纷 87.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88.定期租船合同纠纷 89.光船租赁合同纠纷 90.海上拖航合同纠纷 91.海难救助合同纠纷 92.海上打捞合同纠纷 93.海上保险合同纠纷 94.港口作业合同纠纷 95.理货合同纠纷 96.航道疏浚合同纠纷 97.海上运输(船舶)联营合同纠纷 98.船舶建造、买卖、拆解合同纠纷 99.海员劳务合同纠纷 二十
六、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100.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二十
七、信用卡纠纷 101.信用卡纠纷 二十
八、信用证纠纷 102.信用证纠纷 二十
九、期货交易纠纷 103.期货交易纠纷 三
十、信托纠纷 104.信托纠纷 三十
一、证券合同纠纷 105.股票交易纠纷 106.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107.出资转让纠纷 108.国债交易纠纷 109.证券代销协议纠纷 110.证券包销协议纠纷 111.证券投资咨询纠纷 112.证券资信评估纠纷 113.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三十
二、经营合同纠纷 114.出资纠纷 115.联营合同纠纷 116.合伙协议纠纷 117.企业承包合同纠纷 118.企业租赁合同纠纷 119.挂靠经营纠纷 120.企业出售纠纷 121.上市公司收购纠纷 122.公司分立纠纷 123.公司合并纠纷 124.债权转股权纠纷 125.彩票、奖券纠纷 126.补偿贸易纠纷 127.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 128.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三十
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129.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三十
四、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30.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三十
五、电信合同纠纷 131.电信合同纠纷 三十
六、邮政合同纠纷 132.邮政合同纠纷 三十
七、演出合同纠纷 133.演出合同纠纷 三十
八、服务合同纠纷 134.服务合同纠纷
(1)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2)银行结算合同纠纷
(3)银行保管箱服务合同纠纷
(4)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5)旅游合同纠纷
(6)房地产咨询纠纷
(7)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
(8)房地产经纪纠纷
(9)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10)财会服务合同纠纷 (11)物业管理纠纷 (12)饮食服务合同纠纷 (13)娱乐服务合同纠纷 (14)有线电视收视纠纷 三十
九、劳动争议 135.劳动合同纠纷 136.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137.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138.劳动保险纠纷 四
十、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139.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第二部分 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由
一、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 140.财产所有权纠纷
(1)财产权属纠纷
(2)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141.提单纠纷 142.仓单纠纷 143.存单纠纷 144.宅基地纠纷 145.探矿权纠纷 146.采矿权纠纷 147.自然资源使用权纠纷 148.承包经营权纠纷 149.相邻关系纠纷
(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2)相邻采光、通风纠纷
(3)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
(4)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150.埋藏物隐藏物权属纠纷 151.拾得遗失物权属纠纷 152.拾得漂流物权属纠纷 153.拾得失散的饲养动物权属纠纷
二、票据、证券权益纠纷 154.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155.票据追索权纠纷 156.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 157.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158.票据损害赔偿纠纷 159.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160.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161.证券发行纠纷
(1)配股纠纷 162.证券返还纠纷 163.证券欺诈纠纷 164.证券内幕交易纠纷 165.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纠纷 166.虚假证券信息纠纷 167.证券投资基金纠纷 168.证券登记、托管、结算纠纷
三、股东权纠纷 169.股票交付请求权纠纷 170.股权转让侵权纠纷
(1)优先认购权纠纷 171.股东会议表决权纠纷 172.公司知情权纠纷 173.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 174.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纠纷 175.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 176.股东会议召集权纠纷
四、损害公司权益纠纷 177.股东不履行对公司义务纠纷 178.董事、监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五、知识产权纠纷
(一)著作权纠纷 179.著作人身权纠纷
(1)作品发表权纠纷
(2)作品署名权纠纷
(3)作品修改权纠纷
(4)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 180.著作财产权纠纷
(1)复制权纠纷
(2)发行权纠纷
(3)展览权纠纷
(4)公开表演权纠纷
(5)播放权纠纷
(6)摄制权纠纷
(7)改编权纠纷
(8)翻译权纠纷
(9)汇编权纠纷 181.邻接权纠纷 18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
(二)商标权纠纷 183.商标权权属纠纷 184.商标侵权纠纷
(1)假冒注册商标纠纷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纠纷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纠纷
(三)专利权纠纷 185.专利权权属纠纷 186.专利侵权纠纷 187.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 188.专利申请权纠纷 189.专利申请优先权纠纷 190.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 191.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
(四)发现权与发明权纠纷 192.发现权纠纷 193.发明权纠纷
(1)植物新品种纠纷
六、不正当竞争纠纷 194.垄断纠纷 195.虚假广告纠纷 186.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1)侵害商业技术秘密纠纷
(2)侵害商业经营秘密纠纷 197.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 198.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199.伪造产地纠纷 200.倾销纠纷 201.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
七、海事纠纷 202.海上重大责任事故纠纷 203.船舶碰撞纠纷
(1)船舶浪损纠纷 204.船舶触碰(建筑物、设施)损害赔偿纠纷 205.船舶损坏(空中或水下设施)损害赔偿纠纷 206.影响航船航行损害赔偿纠纷 207.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8.港口作业纠纷 209.养殖损害赔偿纠纷 210.船舶、港口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211.非法留置船载货物纠纷 212.共同海损纠纷 213.船舶水道规费纠纷
八、人身权纠纷 21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215.人身自由权纠纷 216.名誉权纠纷 217.名称权纠纷 218.姓名权纠纷 219.荣誉权纠纷 220.肖像权纠纷
九、特殊侵权纠纷 22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2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22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224.产品责任纠纷 22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22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22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22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22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23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23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23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233.紧中国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23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十、不当得利纠纷 235.不当得利纠纷 十
一、无因管理纠纷 236.无因管理纠纷 第三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由
一、婚姻家庭纠纷 237.婚约财产纠纷 238.离婚纠纷 239.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 24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 241.婚姻无效纠纷 242.撤销婚姻纠纷 243.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244.婚姻自主权纠纷 245.抚养、扶养关系纠纷 246.抚育费纠纷 247.扶养费纠纷 248.监护权纠纷 249.探视子女权纠纷 250.生身父母确认纠纷 251.赡养纠纷
(1)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52.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53.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54.继父母子女关系纠纷 255.分家析产纠纷
二、继承纠纷 256.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57.遗嘱继承纠纷 258.继承权确认纠纷 259.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60.遗赠纠纷 261.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第四部分 适用特别程序案件案由 262.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 263.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 264.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 265.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案 266.申请指定监护人案 267.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268.申请宣告失踪案 269.申请撤销宣告失踪案 270.申请为失踪人财产指定、变更代管人案 271.失踪人债务支付案 272.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案 273.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案 274.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案 275.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 276.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案 277.申请确定选民资格案 278.申请支付令案 279.申请公示催告案 280.国有企业破产案 281.(非国有)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 282.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案 28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 284.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285.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案 286.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287.申请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纠纷案 288.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案
(1)申请扣押船舶案
(2)申请拍卖扣押船舶案
(3)申请扣押船载货物案
股权转让备案能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可以撤诉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章。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贩私、和变相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二、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以下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属于上述范围内的情况,均可投诉到工商局。如被投诉内容已经解决,可以申请撤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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