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行政诉讼代理人如何书写
委托行政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的授权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当事人对于委托的事项进行变更的场合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到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该行政机关负责人职务的材料。
行政机关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代理权限。
二、行政诉讼补充诉讼请求如何书写
行政诉讼中补充诉讼请求的,申请书中应当包括:补充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目的,申请增加的诉讼请求以及该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样写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起诉书:首先,写清楚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其次,应写明被告的名称、住址等基本信息;另外,还需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然后,还需写清楚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最后,签名并写上具体日期。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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