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薪金、奖金、福利、知识产权收益、投资收益等。但是,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单独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该方。但是,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居住,另一方出资购买、装修或者做出其他贡献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这个规定表明,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所有权归属于购房者。但是,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居住,另一方出资购买、装修或者做出其他贡献,则该房屋的归属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个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夫妻在婚后没有共同居住,那么该房屋属于购房者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在婚后共同居住,另一方出资购买、装修或者做出其他贡献,那么该房屋的归属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可以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来明确规定结婚前买的房子的归属。如果夫妻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结婚前买的房子归属于购房者的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前没有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总之,夫妻在离婚时,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夫妻在婚后共同居住,另一方出资购买、装修或者做出其他贡献,那么该房屋的归属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夫妻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结婚前买的房子归属于购房者的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购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婚后购房也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具体是依据什么来进行认定的呢?
按照出资人、出资方式和房屋登记权利人分类,婚后购房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类: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全款/按揭。
1.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此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登记夫妻一方名字:除明确约定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外,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证登记未成年子女名字:除明确约定外,视为赠与未成年子女。
结论:若没有约定,婚后所购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归属未成年子女所有。
第二类:婚后使用夫妻一方个人/父母财产,全款购房。
1.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房,但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此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房,且房产证登记出资一方名字。此时,若夫妻间没有特别约定,该房屋为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但需保证银行流水清晰,购房款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混同;
3.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房产证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5.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未出资方名下。该情形属于出资方对未出资方的赠与,视为未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结论:在该类别下,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
第三类:婚后使用夫妻一方个人/父母财产支付首付,按揭还贷。
1.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如无特别约定,该种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首付款方名字。若无特别约定,房屋属于首付款方个人财产,但对共同还贷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产权登记方要对其进行补偿。
如果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房屋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结论:在该类别下,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房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房屋出资主体、出资比例、房产登记权人等因素影响,使得房屋归属极易产生争议,导致夫妻嫌隙。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财产争议,夫妻之间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对婚后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对于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形,一定要约定出资的性质及父母出资意愿。如果购房款是出借给子女购房,则需要进行返还的;如果是无偿赠与子女购房,是赠与子女一方还是双方,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
结婚之前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很多人看到这个问题,下意识的就以为既然是登记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那肯定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但由于当前购房的情况多样,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认为不属于共同财产。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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