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老板要员工逃税,员工会不会有罪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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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外贸公司老板要员工逃税,员工会不会有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外贸公司老板要员工逃税,员工会不会有罪

一、外贸公司老板要员工逃税,员工会不会有罪

外贸公司老板要求员工逃税,而员工在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是有罪的,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公司要求员工转岗,员工不同意,会不会合法

员工不同意不一定是合法的,具体情况如下:

1、调岗属于劳动合同重大条款的变更,公司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变更,如果公司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员工可以拒绝,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2、对于公司合理合法的转岗,一般会认为是公司行使自主管理权的需要,劳动者应当服从,不能拒绝,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公司要求员工转岗,员工不同意会不会合法

员工不同意不一定是合法的,具体情况如下:

1、调岗属于劳动合同重大条款的变更,公司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变更,如果公司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员工可以拒绝,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2、对于公司合理合法的转岗,一般会认为是公司行使自主管理权的需要,劳动者应当服从,不能拒绝,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外贸公司老板要员工逃税,员工会不会有罪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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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老板要求逃税员工是否有罪
外贸企业中,领导层要求下属违法处理税务可能使员工陷入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双方有共同目的和故意。若仅一方有过错,不构成共犯,责任自负。逃税小额者将受30%-175%罚款;逃税大额(超应缴税额30%)则可能导致3至7年监禁和高额罚金,严重违背诚信纳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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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我们公司的老板因为不想要向国家纳税,偷偷的让财物逃税了,逃税刑事处罚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逃税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照税法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刑法201条)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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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业务员飞单判刑
外贸业务员私自转售业务涉嫌职务侵占罪,即“飞单”。 员工利用职务特权窃取客户信息,转移公司订单以谋私利,随着案情和涉案金额扩大,可能升级为更严重的罪行。 雇主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仍需承担违反公司制度的法律责任。 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舞弊导致重大损失、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干扰公司运作等,雇主均可解除合同。 员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同也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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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最近请了一名外贸员,老板让我拟订一份劳动合同给他看看,请问外贸员劳动合同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 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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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偷税漏税普通员工要担责吗
外贸公司偷税漏税这种行为普通员工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的,况且普通员工一般也不会知道公司偷税漏税,对于公司的处罚通常是,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和偷税漏税相关的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罚金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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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你好 最近我想要去参加业务员的工作 但是不会知道签合同是怎么签 请问外贸业务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列化产品及企业文化理念传播的正式业务人员,就聘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具备法定年龄,年满18周岁系法律允许从事销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3.乙方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实认真填写甲方的会员申请表,并办理甲方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业务人员,取得会员卡一张,并获得销售奖励编码。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的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详见《会员市场消费计划书》,并按其规定发放奖金,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6.如乙方直接开拓甲方区域管理中心或服务站,甲方均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按各联盟店在公司首次进货pv值给予___________的奖励,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
  
7.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公司宣传资料、公司系列化产品的详细说明书,并配合乙方作好销售服务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种促销方案、促销品、招商政策及各项奖励政策,并接受甲方专业化市场培训,营销心态、技巧、理念等课程培训。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10.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部门及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作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市场保护政策,严禁恶意降价、抬价、扰乱市场,否则甲方将取消乙方资格。
  1
1.如乙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业绩收入减少或未能取到奖金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
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预测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时,甲方当尽力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
3.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而定。
  1
4.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1
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当地联盟店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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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外贸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是免税的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 1、向境外提供符合条件的的技术服务费,是免税的。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2号:(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2号第四条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五条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必须是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21年106号文,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免增值税的,单纯的提供技术服务不免征增值税。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21年106号文,附件3: 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公司外贸业务员,会点英语,国外销售医药中间体,现在涉嫌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八天了,她罪大吗?
[律师回复] 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具体量刑看情节。r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n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n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rn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rn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rn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rn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n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n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n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n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rn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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