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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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

一、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

离婚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能够自行撤销。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撤销,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如果没有发现欺诈胁迫的情形,一般不会准予撤销离婚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是马上能够领证吗

协议离婚不能立马领证。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签了离婚协议还能够起诉吗

1.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没有依据该离婚协议,是能够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不生效,任一方能够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能够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能够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

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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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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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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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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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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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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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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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人合伙企业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设立合个人能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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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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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三十日内反悔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你们是可以撤销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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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能否撤销
[律师回复] 遗赠扶养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在满足法定条件下才可以进行;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离婚协议书能否撤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后双方已发生法律效力和产生法律后果,当事人因离婚就达成的协议,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任何一方均应予以遵守,全面履行。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上述两种观点他们都是基于同一个理论基础,即用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精神来处理婚姻关系纠纷。
(二)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要求不能有存在无效的或可变更、撤销的情形。作为协议,
首先要求应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
其次一定要体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第三,协议内容应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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