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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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的规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一、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丈夫和别人有小孩是否能起诉重婚

发现老公有女人和小孩,不一定构成重婚,也可能只是出轨,只有符合重婚的类型,才是重婚。所以要看是否符合重婚的类型,才能起诉。

司法实践中,重婚的类型是: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只有符合重婚的类型,才是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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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小妹儿她前几天被别人给起诉了,因为我小妹儿他是涉嫌诈骗被起诉的我小妹儿,她现在很担心,所以他想知道检察院审查起诉变管辖地吗,审查起诉改变管辖指什么
[律师回复] 首先提交
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相关法律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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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
第19条规定的是“级别管辖”,严格来说就是刑事第一审案件管辖法院的级别,一般案件第一审由基层法院管辖,符合第20条规定的由中级法院管辖,其他的见第21条至22条。不管哪一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效力都是一样的,只要没有上诉,都有不可置疑的既判力,都可以作为刑罚执行的依据。最高法院的一审判决效力不同,因为他们一审就是终审,不会再有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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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案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重婚案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这显然我国民法中有明确规定,涉及到民事案件的处理,原告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并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合法的证明,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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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由新罪地法院管辖吗
[律师回复] 1、取保候审期间又在异地犯罪的,归犯新罪的法院管辖,量刑标准是,如果新罪和旧罪是同一个罪名,应当以这个罪名从重处罚。如果取保候审期间又重新犯新的罪名,应当旧罪和新罪数罪并罚。
2、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3、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4、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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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发回重审后还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律师回复] 对此应按以下情况区别处理:
被告在原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曾经提出过管辖异议。
1、原审判决因程序问题被发回重审,被告能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判决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发回重审的实质即在于因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下,亦有可能影响管辖权的裁定,故在此情形下,为保证被告平等的诉讼权利,应允许其再行提出管辖权异议。
2、原审判决因实体问题被发回重审,被告不能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因实体问题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并不包括管辖权的重审,仅仅是指对实体的重新审理。这是由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裁定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实质是一个指令性的裁定,即撤销的仅仅是一审的实体判决,而对于一审或者二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裁定是没有被撤销的,并不影响该管辖权裁定的效力。
被告在原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没有提出过管辖异议。无论原审判决因程序问题还是因实体问题被发回重审被告均不能再提出管辖权异议。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基本精神是被告或者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在答辩期内正式提出,而被告对此项权利的任何一种处理方式,都会导致管辖权程序的终结,使管辖权最终确定下来从而进入实体审理。发回重审程序的启动,并不意味着被告还可再行使管辖异议权,因为关于管辖的异议权被告已通过默认或者提出的形式,处分了该权力,而再度提出管辖权问题,其实质是对管辖权的异议权的再度行使,如同意其请求,则既侵犯了原告的权利又违背了一事不再理原则。
我之前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食品公司,根据我们研发的新产品,我们去申请了商标注册,没想到被驳回了,现在想去申请复审,所以问一下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指定管辖?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原审判决因实体问题被发回重审,被告不能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因实体问题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并不包括管辖权的重审,仅仅是指对实体的重新审理。这是由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裁定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实质是一个指令性的裁定,即撤销的仅仅是一审的实体判决,而对于一审或者二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裁定是没有被撤销的,并不影响该管辖权裁定的效力。
关于发回重审案件被告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一种观点认为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再审程序一旦发动,即恢复到之前一审的程序中,既然是一审程序,就应当按照一审的要求重新给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一方面,在一审程序中被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即表示被告是认可A法院有管辖权的,根据程序不可逆原则,被告在再审程序中也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另一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第一款规定,原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不得指令原审法院再审。二审法院已经做出发回重审的裁定,即表明二审法院对原审法院具有管辖权给予肯定。因此,被告在再审程序中没有权利提出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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