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办理离婚证的手续是:
1.当事人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协议;
2.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
4.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构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法典中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再婚与初次结婚的手续相同,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继承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主张过户登记;
2、房产登记中心依法进行过户登记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准予登记,发给新房产权属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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