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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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3、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等等。关于代书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下文中将做详细解答。
代书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代书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因为遗嘱牵扯到个人以及遗嘱受赠人的财产,所以相关法律在对于代写遗嘱的规定方面,也要求的十分严格。

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

3、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4、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亲戚、朋友、债权人等。

5、代书遗嘱必须由见证人之一代书,而且最好采用亲笔书写的形式,不要采用电脑打印的方式。

6、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字,最好签字后再摁自己的指印。

7、代书遗嘱应当注明日期。

二、代书遗嘱一定要本人签字吗?

代书遗嘱,顾名思义,请求他人帮忙代写的遗嘱。在遗嘱人生命濒危或者生重病,身体虚弱,又或者是缺乏文化程度,不会写字等情形下,遗嘱人就可以委托他人代笔,自己口述,由他人起草自己的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值得注意的是,代书遗嘱中,遗嘱人的签名,必须是自己亲笔签名,否则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

三、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35条的规定,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二是必须是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三是必须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四是必须注明年、月、日。

首先,见证人不仅应当见证遗嘱人表述对财产处理的陈述过程,而且应当见证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和书写日期的过程。也就是说,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应当在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过程中,自始至终在现场,并见证整个遗嘱订立的全过程。如果见证人是在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过程中中途才加入见证的,或者见证人中途离开仅在事后才回到现场签字的,又或者见证人根本没有到现场见证而是在事后听闻后才在遗嘱上签字以凑齐见证人人数的等等这些情形,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都将导致遗嘱无效。

其次,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见证能力,而且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这里的“利害关系”的人,不仅应当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而且应当包括所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人,比如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第三,代书人必须是见证人中的一人。如果代书人并非见证人,即使见证人已经超过了两个甚至更多,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事后见证人都不能确定当时具体是由哪一位见证人代书的,但只要都能确认代书的真实性,也不宜因此认定代书遗嘱无效。关于代书人的代书方式,应当是亲笔书写,不能是打印的,如果是以打印的方式代书,则应当属于打印遗嘱的遗嘱类型,而不属于代书遗嘱的遗嘱形式。代书遗嘱也同样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口述遗嘱内容,代书人只能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忠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不能对遗嘱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正或更改。

第四,代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尽管通常是在遗嘱人没有书写能力的情形下才采取代书遗嘱的形式立遗嘱,但是遗嘱人不能亲笔书写并非订立代书遗嘱的前提条件,即便是遗嘱人能够亲笔书写而仍然选择采用代书遗嘱形式的,也不应当因此否定代书遗嘱的效力。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如果遗嘱人具备亲笔书写能力的,应当亲笔签名;如果遗嘱人不具备亲笔书写能力,应当允许以盖章、按指印等方式代替签名。而对于见证人而言,能不能以盖章或按指印等方式代替签名,则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其作为见证人,本身就应当具备见证能力,包括亲笔书写能力,因此,见证人必须是亲笔签名,不能以盖章或按指印等方式代替签名。另一种观点认为,见证人不能亲笔签名,并不等于不具备见证能力,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见证人当时确实不具有书写自己姓名的能力,但遗嘱上的盖章或指印确实为该见证人加盖的印章或是其按的指引,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则不应当因此否定遗嘱的效力。另外,如果代书遗嘱不只一页,遗嘱人和代书人需不需要每一页都签名?这也有不同观点。我们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把每一页都要签名作为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但如果遗嘱人和代书人在每一页都有签名,那自然是更完美的。

第五,代书遗嘱必须注明年、月、日。日期可以是公历,也可以是农历,也可以是能够准确推定出确切年、月、日的其他方式,这与自书遗嘱相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不是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每一个人都必须注明日期?这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典》已经把“注明年、月、日”的表述位置,从原来《继承法》的“由其中一人代书”后面,调整到条文的最后,从法律条文的调整和解释角度,应认为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都必须注明年、月、日。另一种观点认为,要求遗嘱人注明日期具有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而要求见证人也要注明日期,除了证明见证时间和立遗嘱时间是否一致外,其他意义不,只要能够证明见证人确实在场见证了即可,即使见证人没有注明日期,也不应当因此影响代书遗嘱的效力。

代书遗嘱作为遗嘱订立的一种形式,若要由他人代书的遗嘱有效,那么就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同时,在代书遗嘱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代书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上文已经就该问题做出了解答。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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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注意事项
如果是代书遗嘱的话,那么需要注意三点。第一,代书遗嘱的人必须在场。第二,现场必须有见证人。第三,见证人必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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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代书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代书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即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
三、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四、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亲戚、朋友、债权人、债务人等。
五、代书遗嘱必须由见证人之一代书,最好采用亲笔书写,不要采用电脑打印的方式。
六、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字,最好签字后再摁自己的指印。
七、代书遗嘱应当注明日期。
八、代书遗嘱形式一般适用于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思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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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代书遗嘱需要注意什么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代书人必须在场
在现实生活中,打印的资料越来越多,打印的代书遗嘱也开始进入审判领域,打印遗嘱虽然字迹清楚,纸张正规,但不易确定代书人,给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带来极大困难。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没有充足的证据,极可能导致这类遗嘱无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区别就在于遗嘱的正文不是由本人书写,代写的文字也可能与立遗嘱人的原话有差别,代写的过程有可能会曲解立遗嘱人的本意,唯有代书人才能更准确地还原当时立遗嘱的真实情况,因此代书人必须在立遗嘱的现场,并且其身份应当确定和适格,否则可能导致代书遗嘱无效。
必须有见证人
与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完成即可生效不同,代书遗嘱不仅需要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写日期,还应当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他们见证代书遗嘱的形成过程。如果没有见证人,代书遗嘱就很可能被确定为无效。
有法官认为:除了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合法外,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更为严格。法律将两位见证人作为代书遗嘱生效的一个重要形式要件,见证人中必须一个人为代书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如果没有见证人,仅有立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很容易伪造,真实性也就无法保证。缺乏见证这一形式要件,代书遗嘱就是无效的。
见证人必须在场并签字
还有一些老人让人代书遗嘱后,找自己信任的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字,作为见证人,以增加代书遗嘱的效力。但这种做法可行吗?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中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该条对见证人的界定是“在场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在立遗嘱现场,二是亲自见证了遗嘱形成过程,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虽然在遗嘱的见证人处签了字,也不是遗嘱见证人。
利害关系人见证无效
虽然法律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但很多时候,老人订立遗嘱时,喜欢请自己的亲属前来作证,一来表示自己的信任,二来对外也是一个公示,岂料有时亲属作证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依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也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影响立遗嘱人的意思,确保代书遗嘱能够反映立遗嘱人的原意。而一旦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都会导致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受到怀疑,所立遗嘱无效。
订立代书遗嘱“三项须知”
代书遗嘱由于为他人所代写,极易违背立遗嘱人的意思。因此,法律规定了更为苛刻的有效条件,在立代书遗嘱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有不少于两位的见证人,见证人必须在场见证,两位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非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
二是由一人代书,代书人最好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并且最好是见证人之一;
三是代书遗嘱写完后,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签名,并且注明日期。如果有条件,最好现场录像。
代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代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代书人必须在场
在现实生活中,打印的资料越来越多,打印的代书遗嘱也开始进入审判领域,打印遗嘱虽然字迹清楚,纸张正规,但不易确定代书人,给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带来极大困难。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没有充足的证据,极可能导致这类遗嘱无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区别就在于遗嘱的正文不是由本人书写,代写的文字也可能与立遗嘱人的原话有差别,代写的过程有可能会曲解立遗嘱人的本意,唯有代书人才能更准确地还原当时立遗嘱的真实情况,因此代书人必须在立遗嘱的现场,并且其身份应当确定和适格,否则可能导致代书遗嘱无效。
必须有见证人
与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完成即可生效不同,代书遗嘱不仅需要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写日期,还应当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他们见证代书遗嘱的形成过程。如果没有见证人,代书遗嘱就很可能被确定为无效。
有法官认为:除了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合法外,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更为严格。法律将两位见证人作为代书遗嘱生效的一个重要形式要件,见证人中必须一个人为代书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如果没有见证人,仅有立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很容易伪造,真实性也就无法保证。缺乏见证这一形式要件,代书遗嘱就是无效的。
见证人必须在场并签字
还有一些老人让人代书遗嘱后,找自己信任的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字,作为见证人,以增加代书遗嘱的效力。但这种做法可行吗?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中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该条对见证人的界定是“在场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在立遗嘱现场,二是亲自见证了遗嘱形成过程,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虽然在遗嘱的见证人处签了字,也不是遗嘱见证人。
利害关系人见证无效
虽然法律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但很多时候,老人订立遗嘱时,喜欢请自己的亲属前来作证,一来表示自己的信任,二来对外也是一个公示,岂料有时亲属作证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依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也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影响立遗嘱人的意思,确保代书遗嘱能够反映立遗嘱人的原意。而一旦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都会导致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受到怀疑,所立遗嘱无效。
订立代书遗嘱“三项须知”
代书遗嘱由于为他人所代写,极易违背立遗嘱人的意思。因此,法律规定了更为苛刻的有效条件,在立代书遗嘱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有不少于两位的见证人,见证人必须在场见证,两位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非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
二是由一人代书,代书人最好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并且最好是见证人之一;
三是代书遗嘱写完后,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签名,并且注明日期。如果有条件,最好现场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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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订立代书遗嘱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2、作为代书人,在遗嘱的最后应该标注清楚代书遗嘱的具体日期,精确到日。3、由他人代书遗嘱之后,遗嘱人必须要签名,同时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也应当签字。4、建议他人代书遗嘱的,最好办理公证或者由律师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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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律师,我的叔叔因年事已高所以想要写一份遗嘱,但是他并不会写,而且现在他在住院,没办法自己写,他想要他人代写,请问下代书遗嘱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在签订代书遗嘱的时候有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具体的代书遗嘱注意事项如下:
一、处分个人财产合法。代书遗嘱必须依照《继承法》规定处分个人财产。
二、代书遗嘱本身合法。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见证人合法。三种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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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注意事项
一、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即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
三、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四、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亲戚、朋友、债权人、债务人等。
五、代书遗嘱必须由见证人之一代书,最好采用亲笔书写,不要采用电脑打印的方式。
六、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字,最好签字后再摁自己的指印。
七、代书遗嘱应当注明日期。
八、代书遗嘱形式一般适用于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思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
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形式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写;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代书遗嘱需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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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
1、在订立代书遗嘱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2、作为代书人,在遗嘱的最后应该标注清楚代书遗嘱的具体日期,精确到日。3、由他人代书遗嘱之后,遗嘱人必须要签名,同时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也应当签字。4、建议他人代书遗嘱的,最好办理公证或者由律师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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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自书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书遗嘱注意事项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二、最新自书遗嘱范文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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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订立代书遗嘱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2、作为代书人,在遗嘱的最后应该标注清楚代书遗嘱的具体日期,精确到日。3、由他人代书遗嘱之后,遗嘱人必须要签名,同时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也应当签字。4、建议他人代书遗嘱的,最好办理公证或者由律师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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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自书遗嘱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自书遗嘱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书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处。
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
另外,自书遗嘱有下面几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1、自书遗嘱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者签字笔,不要使用圆珠笔。如果自书遗嘱本身发生争议的时候,圆珠笔写的字很难进行笔迹鉴定。
2、被继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时候,请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会被认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影响自书遗嘱的效力。
3、手写遗嘱的内容必须全部手写,不能使用电脑打字,之后签字的方式,否则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手写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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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未注明地点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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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条件就是有效的。
代书遗嘱的条件

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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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3、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等等。关于代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文中将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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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代书遗嘱未注明地点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未注明地点有效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是有效的。
代书遗嘱的条件

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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