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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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服务期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不一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才需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一、服务期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未满服务期都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才需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下情形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解除合同不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2)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所承担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时,需提交为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的发票以证明违约金的金额。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约定服务期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专业技术培训需要符合如下要点:

(1)单位提供了较大数额的培训费用;

(2)培训具有针对性的提高劳动者某方面的知识、技能;

(3)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占用了其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但是本单位仍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的一些简单、必要的岗前培训,属于入职前培训,不需要花费过多的成本,也没有过多的技术含量,则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

三、服务期内劳动合同的期满或解除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但是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双方未有其他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

2、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在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时,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3、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主动与处于服务期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其自动放弃权利的行为,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尚未履行服务期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等违约金,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处于服务期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服务期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两种情形,其中一种就是在服务期内离职。但也不是说只要是服务期内,劳动者提前离职了,就一定要支付违约金。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并未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这种情况下即使约定了服务期,且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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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内离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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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服务期约定提前要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对于未签订服务期约定提前要支付违约金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个深冬的傍晚,甲发现了一条走失的牛,将其关在自家牛栏中,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当晚,狂降大雪。大雪压塌了牛栏,将牛压死。第二天,甲请人将牛屠宰,花去屠宰费50元。牛皮牛肉共卖得价款500元。该牛价值1000元。后牛主乙知道此事,要求甲返还牛款1000元。为此发生纠纷。
甲应向乙返还多少钱为什么
本案涉及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问题。
依《民法总则》的规定,甲与乙之间形成不当得利,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甲为不当得利之债中的利益取得人,乙为利益所有人,甲对乙负有返还不当得利之债的义务。
本题的关键在于返还利益的范围。依据民法理论,在返还利益的范围上,应区分善意和恶意:如果利益取得人在取得利益时不知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的,即利益取得人为善意受益人时,利益所有人所受损失大于利益取得人取得的利益的,以所受利益范围为限返还利益,如利益不存在,则不予返还,如利益取得人所受利益大于利益所有人所受损失,返还利益以利益所有人所受损失为限予以返还,以体现法律的宽容。但在利益取得人为恶意的情况下,则所受利益小于所受损失的,以所受损失为限予以返还,如所受利益大于所受损失的,则以所受利益为限予以返还。
本案中,甲为善意的利益取得人,牛的死亡,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甲对此不存在过失,因此,甲返还不当得利应以现存利益为限,而不是该物的原有利益。本案中,甲仅得利450元,故应以450元为限返还不当得利。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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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约金】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约金】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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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是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以及“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的有关违约金的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其实,为了避免纠纷,法律对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是过低的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您在遇到违约金纠纷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去有效处理。如果您自己处理不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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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如何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当事人违约怎么办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违约后如何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1、违约金责任的构成: (1)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2)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 2、违约金约定的无效 (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2)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紧的约定无效; (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都是部分无效。 索要违约金时,要注意支付违约金要和损失相符合,可以适当增加、减少,这样可以体现合理性。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如何支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当事人违约怎么办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违约后如何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1、违约金责任的构成: (1)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2)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 2、违约金约定的无效 (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2)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紧的约定无效; (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都是部分无效。 索要违约金时,要注意支付违约金要和损失相符合,可以适当增加、减少,这样可以体现合理性。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违约金怎么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当事人违约怎么办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违约后如何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1、违约金责任的构成: (1)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2)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 2、违约金约定的无效 (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2)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紧的约定无效; (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都是部分无效。 索要违约金时,要注意支付违约金要和损失相符合,可以适当增加、减少,这样可以体现合理性。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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