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执行第三方债权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怎么执行第三方债权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怎么执行第三方债权呢

一、怎么执行第三方债权呢

执行第三方债权向法院申请即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次债权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那么法院是能到第三方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

(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二、债权债务纠纷怎么防范

债权债务纠纷的防范: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前需要调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是否良好;而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合同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怎么实现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怎么执行第三方债权呢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怎么执行第三方债权呢
一键咨询
  • 130****1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债权债务转移第三方知道吗?
债权债务转移第三方是需要知道的,虽然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应该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法院执行第三方债权第三方提出异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 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 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 ,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 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 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 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 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 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 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 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 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 的主持进行。
  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 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提交参与分配 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应将参与分 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并说明执行情况。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 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 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 配。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 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可以根据债权 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 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各债权 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侵权责任法》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在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解释:
  第六条 【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性】
  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应当先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的执行庭应当先执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侵权责任,剩余财产再执行刑事判决确定的刑事责任。已经先执行了行政责任的,在被侵权人的民事判决中,应当将列为第三人,同时确定侵权责任优先执行,应当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第三方催债公司违法吗?
催款公司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是合法的,催款公司进行债务催收的时候,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暴力讨债。一旦有暴力讨债行为,该行为是违法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第三方讨债公司合法吗
第三方讨债公司绝对是不能够被法律法规所允许的组织机构的存在。如果说有人因为债务无法收要没有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而是去找到了对宣称能够帮助收取债务的公司去要回债务,这样做也是违法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权转让后被第三方查封怎么办
可申请第三方债权保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和第三方还有到期的债权关系,而且作为债务人的第三方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对第三方的财产进行执行,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方式
第三人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1、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相对人,我国《合同法》上称之为受让人。2、在该受让人处取得权利和利益的人,学理上称之为转得人。我国《合同法》未规定“转得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第一债权人和第二债权人的区别
[律师回复] 会议时间、地点的确定: 除了 第一次会议由人民召集外,其余会议一般由管理人(以前为清算组)或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以免中途紧急叫停或仓促上马,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会议的通知: 《破产法》 第十四条规定,人民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第六十三条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通知方式可根据债权人的具体人数、地域分布及通知效果,采取电话、公告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尽可能通知到本人,如果不是众所周知的地点,还应告知其准确位置、行车路线及标志性建筑,以方便债权人顺利找到会场。 会议文件的准备: 每次债权人会议所需文件都有所不同,如第一次债权会议需破产申请书及主管单位意见、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职责、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资格审查裁定书、通报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及审理该案依据的法律、政策,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等基本情况、签到表、债权情况调查表、债权确认书(表)、表决计统表等文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需债权审查报告、清算、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分配方案、会议决议、签到表、表决计统表等文件;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需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和解(重整)方案的执行报告、优先权等特殊问题的裁定书、拍卖报告、分配方案、签到表、表决计统表等。 分发给债权人的资料袋一般装有:会议通知、会议须知、会议规则、会议议程、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会议职权、相关裁定书、决定书、清算、债权汇总表、特殊事项说明、分配方案、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拍卖报告、 会议表决计统: 会议表决计统的法律意义在于查明表决人数及所占债权份额,以保障会议决议的合法性,所以该环节非常重要甚至是整个会议的核心。该环节的难题是计统不容易做到迅速和准确,有的甚至很长时间计算不出结果,影响整个会议进程甚至引起债权人对计统结果准确性的质疑。为解决该难题,本人想出的办法是:将整个会场平均设置为几大区域(如每个区域45人),由专人负责,表决时根据座号很快计算出赞成票或反对票的票数及所占债权分额,并由汇总人员报给会议,会议根据结果宣布会议决议。该环节需要注意的是,区域负责人对本区域情况应非常熟悉,才能做到计算时的迅速准确。 会议决议: 《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会议决议作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会议的重要成果。会议决议由会议宣布并予以记载,是会议的核心成果。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在表决期间债权人可能要发言,除了会前沟通让其提前准备,发言尽可能简洁明了外,为了使其他债权人听清内容,需使用麦克风。所以应提前安排专人负责传递麦克风,根据发言顺序,准确传递。 会议记录: 为了记载会议经过尤其是表决等重要事项,做会议记录非常必要。参照法庭庭审笔录的形式,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法官或会议)、主要内容、会议议程及与会人员等情况,尽可能准确详细,并由会议主持人(法官或会议)签字,作为会议文件入卷备查。 会议文件的整理: 会场上由于时间紧张,会议文件不可能仔细整理,但如果可能,应在会议召开间隙核对一下签到表有无遗漏,尤其是迟到的债权人,以便趁债权人在场时予以补签,否则会后再补较麻烦。会后应抽出专门时间对会议资料进行梳理,如签到表,债权确认书、表决表、会议决议等,并分门别类予以存放,以备查。同时还有洗照片及刻录光盘等细节工作。 会后问题的反馈和解决: 由于会上出现各种情况,会后有的债权人对会议决议提出异议,或者是债权数额,或者是申请优先权等。一般要求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以便审查。然后应根据案件事实及有关规定,与相关方面充分商量后给出明确答复,以免矛盾加剧或波及其他债权人,扩大不利影响。 会议总结: 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对会议全盘予以思考,尤其是细节问题重点审查,找出准备不充分或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的漏洞或不足,认真总结,必要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即便不追究责任也是吸取教训,对自己或是他人都是一种提醒,避免以后再犯同样或类似错误。为日益完善积累经验。
第一债权人和第二债权人的区别?
[律师回复] 会议时间、地点的确定: 除了 第一次会议由人民召集外,其余会议一般由管理人(以前为清算组)或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以免中途紧急叫停或仓促上马,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会议的通知: 《破产法》 第十四条规定,人民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第六十三条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通知方式可根据债权人的具体人数、地域分布及通知效果,采取电话、公告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尽可能通知到本人,如果不是众所周知的地点,还应告知其准确位置、行车路线及标志性建筑,以方便债权人顺利找到会场。 会议文件的准备: 每次债权人会议所需文件都有所不同,如第一次债权会议需破产申请书及主管单位意见、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职责、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资格审查裁定书、通报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及审理该案依据的法律、政策,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等基本情况、签到表、债权情况调查表、债权确认书(表)、表决计统表等文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需债权审查报告、清算、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分配方案、会议决议、签到表、表决计统表等文件;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需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和解(重整)方案的执行报告、优先权等特殊问题的裁定书、拍卖报告、分配方案、签到表、表决计统表等。 分发给债权人的资料袋一般装有:会议通知、会议须知、会议规则、会议议程、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会议职权、相关裁定书、决定书、清算、债权汇总表、特殊事项说明、分配方案、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拍卖报告、 会议表决计统: 会议表决计统的法律意义在于查明表决人数及所占债权份额,以保障会议决议的合法性,所以该环节非常重要甚至是整个会议的核心。该环节的难题是计统不容易做到迅速和准确,有的甚至很长时间计算不出结果,影响整个会议进程甚至引起债权人对计统结果准确性的质疑。为解决该难题,本人想出的办法是:将整个会场平均设置为几大区域(如每个区域45人),由专人负责,表决时根据座号很快计算出赞成票或反对票的票数及所占债权分额,并由汇总人员报给会议,会议根据结果宣布会议决议。该环节需要注意的是,区域负责人对本区域情况应非常熟悉,才能做到计算时的迅速准确。 会议决议: 《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会议决议作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会议的重要成果。会议决议由会议宣布并予以记载,是会议的核心成果。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在表决期间债权人可能要发言,除了会前沟通让其提前准备,发言尽可能简洁明了外,为了使其他债权人听清内容,需使用麦克风。所以应提前安排专人负责传递麦克风,根据发言顺序,准确传递。 会议记录: 为了记载会议经过尤其是表决等重要事项,做会议记录非常必要。参照法庭庭审笔录的形式,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法官或会议)、主要内容、会议议程及与会人员等情况,尽可能准确详细,并由会议主持人(法官或会议)签字,作为会议文件入卷备查。 会议文件的整理: 会场上由于时间紧张,会议文件不可能仔细整理,但如果可能,应在会议召开间隙核对一下签到表有无遗漏,尤其是迟到的债权人,以便趁债权人在场时予以补签,否则会后再补较麻烦。会后应抽出专门时间对会议资料进行梳理,如签到表,债权确认书、表决表、会议决议等,并分门别类予以存放,以备查。同时还有洗照片及刻录光盘等细节工作。 会后问题的反馈和解决: 由于会上出现各种情况,会后有的债权人对会议决议提出异议,或者是债权数额,或者是申请优先权等。一般要求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以便审查。然后应根据案件事实及有关规定,与相关方面充分商量后给出明确答复,以免矛盾加剧或波及其他债权人,扩大不利影响。 会议总结: 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对会议全盘予以思考,尤其是细节问题重点审查,找出准备不充分或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的漏洞或不足,认真总结,必要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即便不追究责任也是吸取教训,对自己或是他人都是一种提醒,避免以后再犯同样或类似错误。为日益完善积累经验。
债务人的物保与第三人的物保并存时,债权人应当先执行哪个
[律师回复] 关于债务加入,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与之类似的债权债务转移、第三人债务承担等制度见于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江苏省高院在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一)》中,明确了债务加入的概念,“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此外,最高人民民二庭在调研报告《民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中亦采用了“债务加入”的概念。现行法律虽然并没有直接规定债务加入的条款,但因为其有利于债务清偿,在社会生活中仍然广泛存在。债务加入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原债务有效成立。原债务无效、被撤销或已消灭,则不存在债务的加入问题。二是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即使通常认为不具有可转让性的债务,如演出合同等具有强烈人身属性的债务,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协议认可原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三是存在债务加入的契约。即第三人必须通过三方协议,或者与债权人双方协议或者单方承诺,做出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债务加入一旦成立生效,即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取得和原债务人同样的法律地位,应当在其加入债务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义务,债务人并不因此免除债务,债权人可以同时或单独向债务人和第三人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可认定为第三人和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是一种连带清偿的责任。第三人清偿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怎么执行第三方债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