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一、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增值税:收费税率为5.6%。根据规定,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根据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其他手续费:工本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评估费,不同地方评估费不同,具体以当地收费标准为主。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房产继承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房产继承需要交纳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纳哪些税

夫妻双方离婚房屋财产过户,使得房屋共有权发生变动,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对于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一键咨询
  • 145****0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2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产过户还需要缴纳契税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产过户还需要缴纳契税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产税异地缴纳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房产税如何缴纳网上缴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在网上申报缴纳流程: 纳税人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备注: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房产税如何缴纳,异地房产税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产过户还需要缴纳契税吗房产过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产过户还需要缴纳契税吗房产过户,契税征收标准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是否需缴纳税费
离婚后房产过户免税,基于法律对离婚析产的免税规定。双方协商或司法裁决后,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至房产部门办理,可能涉及公证(协议离婚)和转绘。提交免契税申请,经审核后进行析产登记,缴纳登记费,最终领取新房产证。整个过程无需支付交易税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缴纳了增值税还要缴纳与增值税有关的哪些税啊
[律师回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二手房产过户税怎么缴纳?
二手房产过户需要按照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合同价的5%缴纳增值税、房价的1%或差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会按照每件80元或者是550元收取房屋的登记费等,具体过户时要缴纳哪些费用、怎么缴纳费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律师,我的一个朋友最近要自己创业开餐饮,想问下这个营业税纳税人需要缴纳税吗?怎么交税呢?
[律师回复] 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

一、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缴纳,与实际盈亏无关(既然没有账目,也就反映不出实际盈亏)。

三、如果营业税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四、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

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2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手房产过户税怎么缴纳?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二手房产过户税怎么缴纳,二套房房产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微信如何缴纳房产税,怎么交,如何缴纳房产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微信上怎么缴纳房产税 1、在手机上面安装微信,打开微信,登陆进去。 2、登陆进去后打开钱包界面。 3、打开钱包登陆进去后,点击城市服务。 4、找到地税服务,点击进去。 5、找到房产税查询,点击进去。就可以了。 6、在城市服务里面,自己需要办理什么事项,直接点击相对应得就可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
未缴纳土地使用税,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后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法律规定:《征管法》 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 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结合综合题)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 30%以上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7年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