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退休年龄离职的公司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并依法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则此时劳动者离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虽然到了退休年龄,但是还没有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则此时劳动者离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签了竞业协议离职后去了同行业,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离职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竞业限制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恢复择业自由。
在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实际支付,劳动者依约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该竞业限制条款也应属有效。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并不能以用人单位没有约定或者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而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仍需要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
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若已明确通知劳动者无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劳动者可自由择业,不再享受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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