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且房屋归于买房一方的名下时,这种情况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谁偿还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当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会因离婚免除的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因离婚免除。如果可以免除,将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离婚时债务首先应当区分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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