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

一、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

由中标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是谁的章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则可以盖分公司的章。劳动合同自分公司与劳动者均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未经授权,则一般需要盖总公司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终止。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三、民法典中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中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符合以下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
一键咨询
  • 138****1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2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
中标以后不能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合同,《投标招标法》中规定,中标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经营规模等各方面跟总公司是不一样的,且分公司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让分公司签合同,必须经过招标方的同意。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能够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能够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租房合同由谁签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 房东。 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主要有哪些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可以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属于无责方但是驾驶员不是车主,现在需要签订赔偿协议,协议是由驾驶人签订还是由车主呢?
[律师回复]
(一)回迁陷阱通常拆迁方为了赶紧签协议,虽然表面答允能够回迁,但在拆迁方拟定的拆迁协议文本中,会把“回迁”的字样去掉,那么回迁就不能实现了。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回迁的前提要求是在被拆迁范围要有寓居用地的规划,通常表现为规划用地许可证。如果无,就不具有这个法律基础,就算注明了“回迁”字样,也是不能实现的。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不仅要注意可否有“回迁”字样,并且还要注意是不是具有回迁的法律要求,如果不具有的话,就要特别地小心了。
(二)空白协议陷阱空白协议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因为它往往会使弱势一方的利益受损,实践当中,拆迁方有时会做出令人心动的表面答允,然后让你签订空白协议,拆迁户信以为真,就签上自己的姓名,但是协议被拆迁方拿走后,他们会随意填写,与表面答允相差很大,等拆迁户拿到协议时,方才恍然大悟,这时候维权就比较困难了。
(三)违约职责陷阱一个好的赔偿协议,对拆迁户来讲,越具体越详细对拆迁户越有利。赔偿协议当中商定违约金会制约拆迁方不敢违约,拆迁方违约后能够使拆迁户得到较好赔偿。但我俩会发现,拆迁方给出的协议文本,通常比较抽象笼统,对于违约条款和损失赔偿条款均为空白。在牵涉拆迁户重要利益方面,如安置房交付时间、安置房能否办证、安置房质量可否合格,肯定要商定违约职责,并具体商定损失赔偿额的计量方法。
我们公司是做进出口贸易的,现在我们老板又要去签订合同了,进出口合同是由哪两方签订的?
[律师回复]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国家,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
1.国际性
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2.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1]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能够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能够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能够的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能够的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