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如何避免中介陷阱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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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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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屋买卖如何避免中介陷阱问题带来帮助。
房屋买卖如何避免中介陷阱

一、房屋买卖如何避免中介陷阱

房屋买卖避免中介陷阱应当注意审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管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综合比较各中介公司的服务模式;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不要和经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买方如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或法定撤销。协议撤销是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法定撤销是出现法定可撤销情形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房屋买卖卖方违约如何赔偿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判定违约金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判定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屋买卖如何避免中介陷阱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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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识别非法集资 做到“三看”
  对于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赵金荣提醒广大投资人要做到“三看”:一看回报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二看范围。要看是不是针对社会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如果是一对多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三看资金流向。要看筹集资金为谁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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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额回报、快速致富……让众多投资者掉进了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兰州中院刑二庭法官万廷达发布六“不”口诀,提醒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
  
1.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4.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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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防范哪些陷阱,应该避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很多人在找工作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提醒广大从业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谨防落入以下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企业只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对于这样的合同,由于其约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五是“卖身合同”。如:2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救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六是“双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当职工误入用人单位设置的劳动合同陷阱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怎样避免合同定金陷阱,定金与违约金能并用吗?
[律师回复]
一、怎样避免合同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
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1、《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二、定金与违约金能并用吗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一般说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且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样,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赋予守约方适用选择权,能够起到保障其合同利益,补救其违约损失的作用。但如果允许守约方并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其一是对补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并无必要,其二是违约金与定金并用,其数额可能远远高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加重了对违约方的惩罚,也可能使守违方获得的补偿高于其所受的损失,这与合同的公平原则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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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购房陷阱
1、精装房要重视验房2、警惕南北通透户型的骗局3、楼间距过小,一定别买4、小区停车位配比至少要达到1、5:15、尽量不要选择低楼层6、不要亲信售楼人员对于周边配套的描述7、一期的房子一般位置都不大好8、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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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二手房需注意什么?有什么陷阱需要注意和避免?
[律师回复] 笔,记事本,记下自己看过的房源,每套的优劣所在,回去好筛选。
一,选择二手房,首先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不同地点,类型的房屋。
(1)如果是为了资产的保值增值,购买房屋作为长期出租使用,要选择交通便利,公交,地铁接驳度高,人流量大的地方。这样房屋的空置期短,租金也不会太低。
(2)如果是方便自己上班的话,地铁,公交自然不必说。还应该尽量不要靠近路边,车辆噪音和灰尘都够受的了。特别是经常需要加班的,白天简直不能好好睡觉。同地段安置小区的价格要比商品房价格低得多,购买安置房一般是做一个公证,还不用缴纳税费。停车费,物业管理费那些,都要低一些。在资金紧张的情况,可以考虑购买安置房。
(3)如果是为了以后养老,就可以把目光放远一些了。选择交通便捷,有地铁,公交直达城区,车程在30到50分钟左右的郊县地区(当然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除外,加上堵车,30分钟还跑不出城区呢)。总之,在城市中心圈层边缘购房,既可以方便进城办事,又没有城区的拥堵,空气也好得多。关键是房价低很多,人较少,居住起来很舒适。
二,根据自己的需求,手里的资金,想购买的房屋面积,划定好大致的区域。先去实地看一下环境,将几个环境差不多的小区,列入备选。然后在网上搜索一下,那里房源的价格。家里有小孩需要入学的,一定要先查清楚,学校的划片范围!免得买了房屋,却读不了心怡的学校。
三,你会发现,网上挂着的房源,几乎都是房产中介发布的。这很正常,现在很少有房主自己出售房屋,一般都是把钥匙交给中介,由中介牵线,有合适买家再见面谈价。为什么呢?因为房屋买卖动辄几十上百万,不一定能很快卖出去(除非是低于市场价10万以上,急需用钱的)。从挂出信息到成交,1,2个月是常态,半年,一两年的也有。在这期间,看房的客户不会少,而看房时间又不固定,上午,下午,晚上都有。而房主也可能是外地人或工作调动去了外地,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所以才把钥匙交给中介,由中介推销和带客户看房。房主最后才和有诚意的客户见面,商议最终价格,签定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四,现在中介很多,竞争激烈。部分中介会挂出远低于市场价的房源,是为了吸引你打电话过去咨询,得到你的电话号码,实际是根本不存在的假房源。等你到了地方,会说那套房屋昨天刚卖了,网上信息还没来得及下架等等。再推销其它房屋给你。在电话咨询时,一定要明确询问房源是否存在。可以语气稍微强硬一点,假装说马上就可以来看房,问能不能看到?看不到,就要投诉(房产协会那里可以投诉)。免得白跑一趟。
五,中介带着看房,一般会让你签一份看书协议书。大致意思就是带你看的房屋,你如果满意,要购买的话,必须通过他们那里签协议。不能找其他中介,或者私下联系房东。其实,这也可以理解的。
(1)中介底薪一般1千多2千,甚至没有,全靠成交客户的提成。如果客户跳单,中介公司没有收入,员工本人也就拿不到钱。
(2)中介还是很辛苦的,每天打几十上百个电话,才有2,3个客户来看房。带客户看房,走路又多,还不停地介绍房屋情况。遇到锁芯坏掉的房屋,还要翻墙,翻窗进去开门。为了维护房东关系,转达客户意愿,替客户砍价,口水都说干了,经常喉咙痛。
(3)选择中介,虽然会付出一些中介费,却要省事很多。选房,砍房主价,办理过户;涉及到贷款购房的,还要带客户跑银行的手续。对于客户的资金安全,也更有保障。(防止有房主收了客户首付款,却反悔的情况)。
六,在中介带看的时候,自己要多留意小区的环境。从小区的公共绿化,垃圾 池,游乐设施的维护情况,就可以看出小区管理得好不好。
七,小区的产权年限,普通商品住宅是70年,不要买到商业性质的公寓。那只有40年产权而70年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开始计算的。买二手房的话,年限至少已经过了2年。越老旧的小区,剩余的产权年限就越短。
八,进屋查看房屋时,要仔细的观察。看周围的楼间距,看房屋有无裂缝,渗水,沉降等现象。采光通风是否良好,是否是明厨明卫。一般位于小区中庭位置的安静,树木多,空气好,视野稍差点。小区外围的房屋,视野开阔,采光充足,但噪音也大,灰尘多。最好晚上再去看一次,能发现白天疏漏的地方,顺便感受夜晚噪音大小。
九,遇到是装修好的二手房,就要看个人的喜好了。不喜欢那种装修风格,就不要买,因为拆除重装的费用,可是不低的。当然,要是特别喜欢那套房屋的户型,位置朝向,也可以买下。如果喜欢那种装修风格,买想下后不重新装修,而是直接入住。一定要留心墙纸脱落,地板起翘一类的现象。
十,看好了房屋,就让中介去和房东谈价。中介第一次给的价格,绝不是房东真实底价,否则,客户一砍价,就没法谈了。不要过早地把自己的心理价位透露出去,先咬着不松口。但要表现出你有十足的诚意,中介为了成交,才会积极和房主沟通。你如果表现地很一般,中介也不会尽心去谈价,万一后面你又不要了呢?房主那里,中介没法交差。十
一,对于房源,中介都有专人同房主联系的。特别是人在外地的房主,非常信 任中介,有的还签订了独家代卖协议。如果你私下去找房主,会冒一定的法律风险。房主会让你去找某某中介,一则他们也怕交易没有保障,二来,平日房屋的维护管理都是中介帮忙的,房主自然心存感激。就是房主愿意私下交易,最终的价格,很可能会比中介那里还高一些。十
二,写在《不动产权证》上的产权面积(包括了公摊面积,不含赠送面积),是过户时,缴纳各项税费的依据。电梯房的公摊比多层住宅和别墅的公摊大。一楼带花园的户型和顶楼带屋顶花园的户型,赠送面积最多,实得面积最多。十
三,和房主面谈签订合同之前,要查看《不动产权证》上面,房产的所有人。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共同所有的话,一定要确保所有人都到场或者有授权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询问小区的容积率,容积率越低,小区的户数就越少,总人口也越少,居住品质越高。签订合同时,定金的定字,必须要写正确。是确定的定,不是订立的订。一般约定先付一笔首款,房主打定金收条;然后 去办理过户手续,最后打尾款,房主出收尾款证明。
最近开了一家公司,在与别人谈生意的时候,经常需要签订合同,想问一下签订合同时的陷阱怎么避免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合同时的陷阱怎么避免这个问题的答案是:
如今,选择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国家鼓励创业政策的号召下,也加入到了创业的大军之中。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是在商业上,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存在经验不足的地方,还是会陷入很多商业bug中,尤其是商业合同上,很多陷阱一定要学会规避。
签商业合同的时候规避合同陷阱需要:首先自己研读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日期、签署单位、签署人以及详细条款等,只有先纵观全局的仔细读一遍,才知道其中的内容是什么,这是我们签商业合同的时候首先要做到的。
签商业合同的时候规避合同陷阱需要:自己度过一遍之后,先看一下其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是否有不公平待遇等等,这里面要详细的看清楚,并且告诉对方,自己有哪些不疑惑的地方,让对方来解释清楚。
签商业合同的时候规避合同陷阱需要:第三,要审核其中的合理的内容是否合法,主要是签署单位是否真实存在,签署人是否可以代表单位来行使签署权利,并且其中涉及到的地点和技术是否也是真实存在的,以上内容都需要我们去审查、核实,确定其真实性和正确性。
签商业合同的时候规避合同陷阱需要:自己确认后还不能完全规避其中的风险和陷阱,还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自己鉴定和审查。当然如果有朋友是这方面的专家或是从业者最好,可以帮助自己,站在双方的角度去考虑,并且给予你正确的指导,和客观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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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何避免定金陷阱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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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房产中介的常见陷阱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房地产中介行为规范有哪些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书面说明:机构的备案、年审情况;房屋的权属、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中介业务,由所在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方式、期限;中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受委托业务转拖给其他中介机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应在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收费应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六)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只能在一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执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聘用无资质、资质未经注册或未经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索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以诋毁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机构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为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提供转让、抵押中介服务(如房屋无房地产证、有抵押、产权不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的其他行为。
二、房屋中介常见的陷阱有哪些陷阱
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全包价包括买方所要承担的全部房款、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会明确告知买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纳的明细费用,还会从中获得额外好处。例如,中介公司有一套30万的房子,但中介会向买者报价32万,甚至更多,并要求买者支付契税、印花税和代理费,中介实际上就比预期多挣2万元。对于全包价不透明的陷阱,专家建议买方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并要求同卖方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收取多余的差价。陷阱
二:买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买方可能认为,只要自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在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卖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可能。一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能否顺利过户避而不谈,只是让买方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等买方付完房款,产权却无法过户,中介事后又推卸责任,买方有可能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对于这个问题,专家建议买方要事先核实卖方的产权,并通过中介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对于没有过户的房屋,可以在合同中补充上过户时间的限制,明确可以交易的时间。关于卖方同样可能遇到的陷阱,最常见的是“个人现金收房”陷阱。所谓“个人现金收房”就是中介以“个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为名,将卖方房屋收购后再转手以高价卖给购房者,从中获利。一些中介往往先以个人购房者身份与卖方谈好房价,在支付清房款后拿到产权证。然后中介再拿着卖方的产权证,转手高价出售。卖方却拿不到这些多出的房款。专家建议,对于不太急于用钱的卖方,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时最好还是买卖双方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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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如何规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租房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如何规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租房客来说,好房东很重要,好房客也很重要,好的房客和房东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此之外,在租房的过程中,预防被骗也是很重要的,一些没有正规资质的中介公司或个人在租房过程中,通过耍手段、设陷阱的方式租客,令其损失钱财,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骗术
一:骗取房屋租金黑中介公司往往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果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骗术
二:巨额差价一些不法中介会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骗术
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在这个骗局中,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骗术
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骗术
五:合同陷阱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房地产中介行为规范有哪些,房屋中介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房地产中介行为规范有哪些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书面说明:机构的备案、年审情况;房屋的权属、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中介业务,由所在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方式、期限;中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受委托业务转拖给其他中介机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应在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收费应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六)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只能在一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执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聘用无资质、资质未经注册或未经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索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以诋毁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机构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为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提供转让、抵押中介服务(如房屋无房地产证、有抵押、产权不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的其他行为。
二、房屋中介常见的陷阱有哪些陷阱
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全包价包括买方所要承担的全部房款、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会明确告知买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纳的明细费用,还会从中获得额外好处。例如,中介公司有一套30万的房子,但中介会向买者报价32万,甚至更多,并要求买者支付契税、印花税和代理费,中介实际上就比预期多挣2万元。对于全包价不透明的陷阱,专家建议买方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并要求同卖方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收取多余的差价。陷阱
二:买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买方可能认为,只要自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在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卖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可能。一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能否顺利过户避而不谈,只是让买方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等买方付完房款,产权却无法过户,中介事后又推卸责任,买方有可能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对于这个问题,专家建议买方要事先核实卖方的产权,并通过中介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对于没有过户的房屋,可以在合同中补充上过户时间的限制,明确可以交易的时间。关于卖方同样可能遇到的陷阱,最常见的是“个人现金收房”陷阱。所谓“个人现金收房”就是中介以“个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为名,将卖方房屋收购后再转手以高价卖给购房者,从中获利。一些中介往往先以个人购房者身份与卖方谈好房价,在支付清房款后拿到产权证。然后中介再拿着卖方的产权证,转手高价出售。卖方却拿不到这些多出的房款。专家建议,对于不太急于用钱的卖方,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时最好还是买卖双方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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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定金陷阱?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样避免定金陷阱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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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刚看好的新房,要准备签合同了,咨询一下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才不会被骗?谢谢!
[律师回复]
1、合同中概念模糊
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购房合同
2、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在签约前您较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
3、要求不那么具体明确
房屋的户型、朝向、装修要求、门窗规格、数量、使用材料、房屋交付时间,要尽可能约定详细,避免模糊约定,如“高档门窗”、“知名品牌电梯”等。购房者对房屋标准要求约定的越明确,因约定不明而产生争议也就越少,对购房者也就越有利。
4、违约责任条款不公平
设定公平、切实可行的违约责任条款,是保证和促使双方顺利履行合同的有效方式.合同中关于买卖双方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和所承担的责任要对等公平。
5、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6、房屋面积模糊
在合同中分别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的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法(通常不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3%)。
7、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写清楚。
8、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较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9、开发商出具普通的收款收据
应当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向你出具正式的,由税务部门印制的商品房销售发票,而不能用普通的收款收据代替。
10、价格条款不清晰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应明确、准确,如缴纳定金、首付款及剩余房款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对于需要办理货款的购房者,应明确如果不能获得贷款银行审批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已支付的款项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避免因银行贷款原因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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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如何避免中介的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介买卖房屋风险怎么防范 买方注意审查中介的资质、合同卖方的主体资格、共有权人是否同意、产权是否明确、物业是否存在即将拆迁的情况等方面;卖方则要注意授权中介要范围明确,最好不要授权中介管理自己的私章。 通过中介买卖房屋注意什么 (一)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中介公司。 (二)审查合同内容,确认合同条款明确清楚。 签署合同时,切记看清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内容后再签字;对合同内容模糊、条款概念不清的,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房款、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可要求中介公司予以解释或把内容写清楚,避免产生歧义,切忌轻信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所说的各种承诺和诱人动听的言辞。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请其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以免发生争议时说不清楚,做到有案可查。相关的合同、票据原件都必须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此为证。 (三)按揭购买一定要慎重考察能否实现按揭贷款。 采取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屋的购房者,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房屋,了解自身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及银行提供按揭的条件,慎重购房。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欲购买的房屋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可能导致购房失败的,可要求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注明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 (四)核实房屋产权人身份及其对中介出售交易房屋的授权。进行交易前,一定要核实房屋权属情况、产权人身份证明、以及产权人就此交易房屋对该中介机构的授权委托手续或是相关合同等。必要的情况下,尽可能要求与产权人当面确认。 (五)慎重给付定金,并要求房地产中介公司开具书面票据作为凭证。定金应直接交给中介公司,并要求开具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否则,要坚决予以拒绝。同样,对待协议文本和发票,必须查看公章是否清楚,查看所盖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是否与该公司的字号、名称相符。如不相符,请您不要签字,并及时谢绝服务。 (六)不要与经纪人私下交易。不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就与经纪人私下成交的,往往会导致交易过户、交楼等手续没人跟进,或经纪人拿了钱就失踪等情况产生,造成损失。毕竟大多数的个人信用是显著低于法人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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