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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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扶养抚养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扶养和抚养的区别:

1、对象不同。

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2、概念不同。

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抚养取教养保护之意,扶养取相互扶助之意,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于关系,更不是能等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抚养权判决的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权判决的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特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硬性条件:比如有严重的治不好的病,比如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拒绝抚养子女的。

2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裁决。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要综合三方面的因素:优先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子女意愿。有优先抚养条件的,抚养能力和子女意愿就不怎么考虑了。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法律规定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

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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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费与抚养费区别
抚养费和扶养费的主要区别在于面向对象和尽责性质。扶养费多发生在平辈间,如兄弟姐妹间的扶持,强调日常照料;而抚养费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包含深远监护责任。简而言之,扶养费重日常关怀,抚养费更强调长远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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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抚养与扶养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抚养与扶养的区别
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
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理解了抚养和扶养的区别,再来看一组概念,我们知道抚养费是给孩子的,那么扶养费又是什么呢?夫妻出现矛盾分居,经济困难一方有权得到另一方的扶养费。我国《婚姻法》第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的一方不能向另一方请求扶养费,因为夫妻双方互相扶持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只能请求给予经济帮助。经济帮助是指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判决,有条件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以适当财物帮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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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与扶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婚姻法》规定了每个公民有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扶养弱者的义务。赡养、抚养和扶养之间是不同的概念,所谓赡养是指晚辈对长辈亲属在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抚养与赡养相反,抚养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经济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而扶养是同辈之间的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
  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
  社会生活中的概念
  在社会生活中所说的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性扶养
(3)在自然人之间基于道义、感情、慈善等非法定权利义务而发生的自然的、事实上的扶养
(4)法律意义上的扶养。
  法律意义上的概念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扶养费的给付标准
  具体数额全国都没有统一标准,法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当事人的收入情况决定。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如何区别抚养费,扶养费与抚养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抚养是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养,扶养是平辈之间的相互扶助。抚养与扶养所涵盖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有区别的,那么,抚养费与扶养费如何界定呢  
一、抚养费  抚养费是长辈对晚辈给予生活上的物质帮助所支付的钱款。即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姊一方向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一方支付用于其生活费的钱款。长辈有对晚辈给予物质帮助的法定义务而不履行时,晚辈有请求给付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五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扶养费  扶养费一般是指夫妻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互相扶助和供养所支付的钱款。《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相关推荐:  
一、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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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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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和扶养的区别
抚养与扶养的区别在于: 抚养重在对子女的教育和保护,使其健康成长,主体多为长辈与晚辈;扶养则关注经济和生活援助,主体多为平辈,对象包括同龄亲友,旨在共同应对生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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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之前离婚涉及到到赡养和抚养的事宜,请问抚养赡养扶养三者区别与相同点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一 、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二、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
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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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与扶养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抚养与扶养的概念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抚养与扶养,从字面上看两者的意思是差不多的,因而它们常常被混用。但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抚养与扶养所涵盖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着很大的区别。下面收养法编辑就抚养与扶养的概念进行简单的阐述。
就广义而言,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养育、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助、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供养都可以称为“扶养”,它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中的“扶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以上三种法律关系应当分别为“抚养”“扶养”与“赡养”。这三个名词看起来区别不大,“抚养”与“扶养”甚至经常被混用,但如果认真分析起来这三个名词其实有这不同的意义,其所涵盖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着很大的区别。现就抚养与扶养的概念进行简单的阐述,供大家参考。
一、抚养的概念
抚养,是指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育教养,是父母(或其他长辈)与子女(或其他晚辈)间一种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存在的基础是血亲关系。存在与生父母对婚生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之间,也存在于继父母对继子女之间,还有养父母对养子女之间,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具有抚养的义务。
相关法条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扶养的概念
扶养,我国法律对扶养采用狭义的概念,专指平辈亲属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多属扶养纠纷案件是因合法夫妻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负有的相互扶助,相互供养的义务得不到实现而发生。但在特定条件下兄、姐对弟、妹也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相关法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以上就是抚养与扶养的概念介绍。总之,抚养是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养育,而扶养则是平辈亲属间的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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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1、法律行为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2、条件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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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了解到了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义的相关问题,想知道赠与合同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公民在赠与他人财产时,要求受赠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
二、遗赠抚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
1、赠与财产交付的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
2、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而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第194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同为要求他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公民选择遗赠扶养协议更有利于保护自身权益,因为依协议,该公民不需要于生前交付赠与财产,只有扶养人完成生养死葬义务后才能取得其遗产;若扶养人拒绝履行义务,则该公民可随时解除协议,并毋须返还供养费用。相反,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要求赠与人于合同签订后,即将财产交付受赠人。一旦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追索已赠财产,当然同时也须返还供养费用。
以上就是对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区别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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