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双方离婚有一方不同意
夫妻双方中,一方不愿离婚,则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时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3、夫妻双方因感情关系不和已分居两年以上的;
4、夫妻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且影响恶劣的;
5、一方已宣告死亡,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满足以上任一情形,或者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方法,经相关部门调解无效后,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离婚的,法院依法审理并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是指: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三、签协议处理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是否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离婚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话,是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处协商离婚的。但是如果双方针对离婚是协商不成的话,那么是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的。以上就是关于双方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