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哪些

一、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哪些

公司法人免责声明内容格式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规定双方名称。

2、确立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处分权

3、规定双方义务。

4、声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免责。

5、协议生效时间、份数、签名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注册公司监事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合伙公司成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一、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冲突。二、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查阅账簿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足额出资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只有确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运行才能得到保证。三、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即使是与亲戚朋友合伙,在成立公司之前,也应该要审查合伙人的资格,主要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四、财务账单一定要厘清。成立合伙企业,财务问题一定要重视。把财务厘清了,即使出现财务纠纷,也能有据可依,不至于影响合伙双方的利益和感情。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人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哪些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8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78****444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770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693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免责声明是什么意思?
免责声明是指行为主体对于自己从事的民事活动或者与自己有关的民事活动,声明自己权利义务或者立场的一种公示行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公司法人免责声明的内容和格式应该注意的问题
1.规定双方名称
2.确立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处分权
3.规定双方义务
4.声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免责
5.协议生效时间、份数、签名等等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合同,是有合同效力的。但是协议只是在合同签订人之间内部发生效力,在对外关系方面,既然是法定代表人,该什么职责就是什么职责。
三、公司法人免责声明的参考格式甲方:乙方: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3、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4、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5、甲方每月15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6、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日期:日期: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版权声明和免责声明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版权声明和免责声明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版权声明就是指权利人对自己创作或获得许可作品权利的一种口头或书面主张,一般包括权利归属、作品使用许可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如平时看时前面会有一个“警告”的片断,其实就是版权声明;版权声明用得比较普遍的领域是网站,一般在网站的页脚就有“版权声明”。 免责声明(Discmer),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Discmer意思是放弃;拒绝;不承诺免责条件与免责条款
(一)免责条件: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见《合同法》第311条。
3.债权人的过错:见《合同法》第311条、第370条。
(二)免责条款
1.免责条款的概念: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其
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其
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2.免责条款的有效与无效

1)基于现行法的规定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未来责任为目的,因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应受《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47条、第48条、第51条和第40条的规定调整。

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

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合同法》第40条、第53条。

4)根据违约的轻重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我国没有采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什么
1、规定双方名称。2、确立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处分权。3、规定双方义务。4、声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免责。5、协议生效时间、份数、签名等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个人免责声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免责声明格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者契约中,不能有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一,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三,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
3、债权人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盖章免责声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法的免责声明格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者契约中,不能有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一,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三,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
3、债权人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写正规的免责声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免责声明格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者契约中,不能有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一,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三,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
3、债权人的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停车场免责声明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停车场免责声明如何写问题解答如下, 免责声明,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免责条件  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债权人的过错:《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第370条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的概念: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其
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其
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2.免责条款的有效与无效    

1)基于现行法的规定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未来责任为目的,因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应受《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47条、第48条、第51条和第40条的规定调整。    

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    

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合同法》第40条、第53条。    

4)根据违约的轻重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我国没有采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 合同免责声明怎么写
单位名称于(时间)托(单位)购买了某物,由于某事,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现申请获得(产品名称)的管理权。为了避免权属纠纷,特做如下说明:某人是某物的真正所有者,今后由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姓名/单位名称)承担,与(委托人或单位)无关。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该如何写正规的免责声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免责声明格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者契约中,不能有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一,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三,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
3、债权人的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怎么样写正规的免责声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样写正规的免责声明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免责声明格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者契约中,不能有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一,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三,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
3、债权人的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名义股东免责声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免责声明格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者契约中,不能有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一,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三,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
3、债权人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